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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4-27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

买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目前有240万吨/年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等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一期的项目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二期的项目主体为安泰集团,并由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另外,安泰集团建设的干熄焦及余热利用项目的发电资产在安泰集团电业分公司核算。为整合公司焦化业务资产,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本次划转完成后,煤化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公告日期:2024-01-13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买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恩懿公司”)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泰集团”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等技术研发。由恩懿公司建设的微藻养殖固碳一期示范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经恩懿公司管理层论证,尚需对项目工艺进行进一步改进,需追加投资500万元。经各方协商,决定由本公司以单方增资的方式对恩懿公司追加项目投资。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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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429.43万 0.00 -429.43万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合计 1 429.43万 0.00 -429.43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民生银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429.43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0-10-22 交易金额:2550.00 万元 转让比例:51.00 %
出让方:介休市大佛寺煤化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山西大安煤业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08-08-30 交易金额:62.50 万元 转让比例:5.00 %
出让方:山西安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原平市安泰矿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侯全贞;何克功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4-03 交易金额:491766.61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委托加工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冶炼有限公司,山西新泰富安新材有限公司等发生金额1072790万元。 20230422:2023年预计发生调整委托加工煤气发电金额12,000.00万元。 20230516:股东大会通过 20231028: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电力销售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后续生产安排,预计全年电力交易的数量及发生额将超出年初预计,故对双方2023年度预计的电力交易事项进行调整。 20240403: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491,766.61万元。

公告日期:2024-04-03 交易金额:48511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新泰钢铁冶炼公司富安新材 交易方式: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委托加工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新泰钢铁冶炼公司富安新材发生金额485110.00万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22 原始质押股数:31780.7116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9至 2024-06-20
出质人:李安民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9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本公司股份315,73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同日,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鉴于新泰钢铁在该行的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新泰钢铁与民生银行签署了《借款变更协议》,将主债权发生期间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李安民先生将继续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为新泰钢铁在该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质押延期至2023年06月20日。质押延期至2024年06月20日。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19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6至 --
出质人:李安民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16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部分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同日,李安民先生将上述解押的1,200万股股份再次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1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9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9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本公司股份315,73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