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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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7 | 增发A股 | 2009-08-25 | 9.99亿 | 2015-12-31 | 6900.00 | 100% |
2007-08-21 | 增发A股 | 2007-08-17 | 8.76亿 | 2010-12-31 | 2.81亿 | 100% |
2003-01-15 | 首发A股 | 2003-01-20 | 3.4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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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目前有240万吨/年焦炭及配套干熄焦等生产装置,分两期建设,一期的项目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二期的项目主体为安泰集团,并由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分公司(以下简称“煤化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另外,安泰集团建设的干熄焦及余热利用项目的发电资产在安泰集团电业分公司核算。为整合公司焦化业务资产,优化内部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公司决定将煤化分公司及电业分公司运营的与焦化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宏安焦化。本次划转完成后,煤化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
公告日期:2024-01-13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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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山西安泰恩懿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恩懿公司”)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泰集团”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等技术研发。由恩懿公司建设的微藻养殖固碳一期示范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经恩懿公司管理层论证,尚需对项目工艺进行进一步改进,需追加投资500万元。经各方协商,决定由本公司以单方增资的方式对恩懿公司追加项目投资。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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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429.43万 | 0.00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 |
合计 | 1 | 429.43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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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民生银行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4-08-06 | 交易金额:24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龙泰公司系本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集团”)于2024年5月共同投资成立的一家供应链贸易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49%,漳龙集团持股51%。龙泰公司为满足自身日常运营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江支行申请融资贷款,贷款最高额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本公司与漳龙集团拟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最高额为2.45亿元。 |
公告日期:2024-07-20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漳州龙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焦炭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龙泰公司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安泰型钢向龙泰公司销售H型钢,宏安焦化向龙泰公司销售焦炭,预计2024年7-12月,H型钢产品的交易总额不超过8亿元,焦炭产品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 20240720: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6-27 | 原始质押股数:31780.711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9至 2025-06-20 |
出质人:李安民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9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本公司股份315,73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同日,李安民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全部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鉴于新泰钢铁在该行的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新泰钢铁与民生银行签署了《借款变更协议》,将主债权发生期间延长至2022年8月20日。李安民先生将继续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7,807,116股为新泰钢铁在该行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下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质押延期至2023年06月20日。质押延期至2024年06月20日。质押延期至2025年06月20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19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6至 -- |
出质人:李安民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5年12月16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部分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同日,李安民先生将上述解押的1,200万股股份再次质押给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在该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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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9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9日,李安民先生将原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太原分行”)的本公司股份315,738,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全部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3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