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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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5 | 首发A股 | 2020-01-06 | 306.34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6-2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4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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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
| 卖方: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 | ||
| 交易概述: 近日,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平安资管-建设银行-京沪高铁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京沪计划)受托人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资管)的通知,京沪计划的受益人拟以权益变动的方式将其通过京沪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有。具体情况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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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铁路运输具有全程全网、集中统一调度指挥的行业特性。日常运输工作中,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委托运输服务、铁路相关服务及其他服务。公司与国铁集团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是双方在原有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通过书面协议方式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不涉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本次签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后,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原则执行,有利于公司与国铁集团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且《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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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1-13 | 交易金额:10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铁路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约定公司在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为30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29.9亿元,已接近限额30亿元,占2025年11月末公司存款余额的18.14%。公司在财务公司各项金融业务金额均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的上限。考虑目前财务公司报价优于外部银行的存款利率,结合后续生产经营需要与资金管理规划,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日最高存款余额上限由人民币3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00亿元,调增70亿元,有效期与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一致。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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