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信息家电(‘信息家电’)、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投资及租赁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集团之收入下跌63.6%至68.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189.0百万港元)。该下跌的主要由于信息家电业务机顶盒的需求减少。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信息家电业务
信息家电业务主要从事销售及分销信息家电及相关产品。集团推出了一系列的产品到市场,包括高清数位机顶盒(‘机顶盒’)、混合双模机顶盒、互联网电视(‘OTT’)╱全球网络电视(‘IPTV’)机顶盒以及搭载Android操作系统的机顶盒设备。凭藉在设计及制造网络音频和视听产品的丰富经验,集团在广泛的垂直应用领域,开发涵盖硬体、软体、操作系统及业务集成的解决方案。
信息家电业务的收入由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134.2百万港元减少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46.1百万港元。收入较去年相比下跌65.7%,主要由于客户转向内建智能电视平台及订阅制线上频道(AVOD/SVOD),减少对独立硬体设备的需求,导致传统机顶盒市场出现结构性下滑。由于收入减少,整体毛利由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20.8百万港元下降40.7%至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12.3百万港元。然而,由于有效控制原材料成本,使毛利率上升至27%。凭藉强而有力的成本控制,该分部的溢利3.5百万港元,与上一财政年度的亏损15.6百万港元相比显著转亏为盈。
信息家电业务目前正面临技术快速发展带来的巨大市场压力。为应对这些挑战,管理层实施全面增长策略,同时优先考虑成本效益。关键措施包括加速研发及产品创新。公司也将透过针对性的进入目标市场及本地合作,拓展至高增长地区。
此外,管理层计划透过引入安装及维护等增值服务以实现多元化收入。该业务将持续严格控制成本,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
IDC业务IDC业务包括IDC之发展、建设、运营、合并、并购以及IDC物业及设施出租。
IDC业务于二零二五年财政年度的收入22.7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的收入54.8百万港元减少。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集团有条件同意以代价110.0百万美元(相当于858.0百万港元)出售位于美国的IDC(‘美国IDC’)予集团独立第三方(‘买方’)(‘出售美国IDC’)。美国IDC随后租赁予买方,直至出售美国IDC完成或终止。自二零二五年二月起,租赁目前被分类为投资物业的美国IDC的租金支付被递延至交易完成,或于出售美国IDC失效或终止时获豁免。由于美国IDC之租金收入大幅减少,该变动导致收入较上一财政年度减少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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