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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

i问董秘
企业号

000571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6-07-29 交易金额:2.24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3316%股权

买方:--
卖方: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概述:

申请执行人湖北省中经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尚衡冠通、陈阳友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尚衡冠通持有的证券简称“新大洲A”股票(证券代码:000571,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44738922股股票(上述股票拟分成10个包,其中序号1-9为每个包4470000股,序号10为4508922股)均未能成交。现法院决定于2026年8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6年8月12日上午10时在上述平台第二次拍卖上述财产,该次拍卖的起拍价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的80%分别为22421520元(序号1-9)、22616752.75元(序号10)。

公告日期:2026-06-30 交易金额:1.00美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Lorsinal S.A.50%股权,Lorsinal S.A.相关债权

买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一)拟转让债权、股权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末作出退出牛肉产业的决定并出售在乌拉圭的子公司,至目前尚遗留下列事项未解决: 1、债权:因停产原因,部分未供货,截至2025年末,乌拉圭RONDATELS.A.(以下简称“22厂”)、LIRTIX S.A.(以下简称“177厂”)合计欠本公司货款6,344,677.85美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贸”,曾用名: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与22厂、177厂签署协议,约定上述债权展期,最迟交货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到期无法交货,则剩余部分以银行存款偿还。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为上述债权的回收提供担保,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人民币45,611,254.60元(按当日汇率折算6,344,677.85美元)支付至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展期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展期暨大股东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 2、股权:LORSINALS.A.(以下简称“224厂”)为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与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恒泰”)各持50%股权的公司。受困于资金,该厂于2023年11月停产至今,期间另一股东长嘉恒泰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美元,用于解决对牛户和银行的欠款等。根据长嘉恒泰的测算,为实现复产及后续经营需要,仍需继续投入资金1000万美元。 3、担保:本公司于2020年对22厂、177厂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觐祥”)《采购合作协议》交易项下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450万美元为限的担保。本公司已将两厂股权出售,后因22厂欠款被上海觐祥提起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1)22厂向上海觐祥返还预付款5,229,898.13美元及暂计至2024年1月27日的资金占用费942,550.86美元,并支付以4,500,000美元为基数,以年利率9.6%为标准,自2024年1月2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2)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对22厂前述第(1)项下负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公司和22厂向上海觐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支付仲裁费人民币687,457元。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二)本次交易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经公司认真研究,拟将上述债权和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继后与长嘉恒泰共同研究解决乌拉圭三家公司遗留问题和推进其经营发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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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74.17万(估) 0.00(估) -74.17万(估) 每股净资产增加-0.00元
其他 2 14.80万 14.80万 0.00 --
合计 3 88.98万 14.80万 -74.17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ST轻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87万(估) 0.04% -74.17万
振东制药 其他 1500.00 0.00(估)% 0.00
其他 海胶申购 其他 1.50万 --% 0.00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6-07-29 交易金额:22441.04 万元 转让比例:5.33 %
出让方: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1.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2.尚衡冠通现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6年度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告日期:2023-12-02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8.00 %
出让方: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公司股东变更公司名称及股权结构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本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6-13 交易金额:0.0001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一)拟转让债权、股权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末作出退出牛肉产业的决定并出售在乌拉圭的子公司,至目前尚遗留下列事项未解决: 1、债权:因停产原因,部分未供货,截至2025年末,乌拉圭RONDATELS.A.(以下简称“22厂”)、LIRTIX S.A.(以下简称“177厂”)合计欠本公司货款6,344,677.85美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商贸”,曾用名: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与22厂、177厂签署协议,约定上述债权展期,最迟交货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到期无法交货,则剩余部分以银行存款偿还。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为上述债权的回收提供担保,已于2024年12月31日将人民币45,611,254.60元(按当日汇率折算6,344,677.85美元)支付至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展期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债务展期暨大股东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4)。 2、股权:LORSINALS.A.(以下简称“224厂”)为本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香港”)与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嘉恒泰”)各持50%股权的公司。受困于资金,该厂于2023年11月停产至今,期间另一股东长嘉恒泰累计投入资金1200万美元,用于解决对牛户和银行的欠款等。根据长嘉恒泰的测算,为实现复产及后续经营需要,仍需继续投入资金1000万美元。 3、担保:本公司于2020年对22厂、177厂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觐祥”)《采购合作协议》交易项下债务提供最高债权额450万美元为限的担保。本公司已将两厂股权出售,后因22厂欠款被上海觐祥提起仲裁,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1)22厂向上海觐祥返还预付款5,229,898.13美元及暂计至2024年1月27日的资金占用费942,550.86美元,并支付以4,500,000美元为基数,以年利率9.6%为标准,自2024年1月28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2)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对22厂前述第(1)项下负担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3)本公司和22厂向上海觐祥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支付仲裁费人民币687,457元。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4)。 (二)本次交易 本公司已明确退出牛肉产业经营,经公司认真研究,拟将上述债权和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继后与长嘉恒泰共同研究解决乌拉圭三家公司遗留问题和推进其经营发展,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6-04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签署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0250604:股东大会通过 20260604: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后,公司积极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但因在确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申报材料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会决议已届满12个月,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如果公司拟再次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融资计划,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6-06-26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6-06-24至 9999-01-01
出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06月24日将其持有的1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洲支行。

质押公告日期:2025-09-30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9-26至 9999-01-01
出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孙兴业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09月26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孙兴业。

解押公告日期:2026-03-13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6-03-11
解押相关说明: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03月11日将质押给孙兴业的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