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8-15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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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国晟1:关于不能按时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等2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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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4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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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国晟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国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等2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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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0 |
参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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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潮州市磐生贸易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
- 参控广东中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东莞市康泰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广东金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江西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广东国晟生命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广东国晟生态环境研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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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7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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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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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的运营能力和盈利水平,广东国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晟生态环境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晟生态”)拟以人民币12,000万元的价格收购自然人杜占平持有的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升金属”)8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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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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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广州市明鼎贸易有限公司90%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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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明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明鼎”)90%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大成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智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924,330元。公司与大成智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时间为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州明鼎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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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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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深圳市大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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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整合公司业务、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拟将全资子公司广东中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大同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环保”)51%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大成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智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666元。公司与大成智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时间为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同环保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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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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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岳阳长旺化工有限公司85%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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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收购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唐平庆,范晓农,熊天保,张颖群,王志海,邱晶,张华廷,李托,王希,刘志生(以下统称“转让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公司拟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岳阳长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不超过85%的股权,最终交易对价由双方根据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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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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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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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收购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与杜占平(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河南省宏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的股权,最终交易对价由双方根据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审计、评估工作结束后,公司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有关本次收购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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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5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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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赣州卓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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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以人民币12,400万元的价格,收购叶强、黄坤持有的赣州卓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卓越”)100%的股权,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本次交易完成后,赣州卓越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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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5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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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瀚蓝工业服务(赣州)有限公司50.1%股权,进度: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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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授权子公司江西双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赣州卓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卓越”),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赣州宏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宏华”)50.1%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南海瀚蓝固废处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为185,370,000元。赣州卓越与交易对手方及赣州宏华其他股权持有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时间为由各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各方盖章后。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赣州宏华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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