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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2-07-05 交易金额:1.0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创新药物“LXH-2201原料药及其制剂”的专利权

买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交易概述:

鉴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药物所”)拥有的创新药物LXH-2201项目(“该项目”)的临床前研究和I期临床试验研究已经完成,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或“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1亿元受让该项目,并与药物所就该项目进行合作。

公告日期:2020-12-22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抗肺动脉高压创新药物LXH-1211研发相关技术

买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中南大学
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与中南大学签订了“抗肺动脉高压创新药物LXH-1211研发”的《技术转让合同》。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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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2 2122.53万 1.66亿 1.45亿 --
合计 2 2122.53万 1.66亿 1.45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交通银行 其他 0.00 未公布% 3295.29万
中国太保 其他 0.00 未公布% 1.12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9-04-08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32.94 %
出让方: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标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08-01-12 交易金额:70.50 万元 转让比例:0.11 %
出让方: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交易标的: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23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分公司 交易方式:商标使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1996年12月7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华集团”)就新华集团持有的“新华”牌商标达成商标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在许可商标的有效期内(包括许可商标根据商标局容许被续展之有效期)持续有效,本公司获新华集团授予独家使用权,就其现有及将来于中国及海外的产品,使用“新华”商标,首年年费为人民币600,000元,其后每年递增人民币100,000元,直至年费达到人民币1,100,000元。本公司与新华集团于2012年3月23日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使用年费变更为人民币1,000万元,商标许可协议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本公司与新华集团于2017年10月30日续签商标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2018年7月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获得鲁国资收益字[2018]47号《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山东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新华集团的方案。于2019年4月4日华鲁控股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443000002804),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204,864,092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2.94%)已过户至华鲁控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19年4月3日。至此,新华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华鲁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204,864,092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32.94%,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2020年3月“新华”牌商标所有权变更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分公司(“新华分公司”)。本公司与新华分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在山东省淄博市续签商标许可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补充协议,本公司使用“新华”牌商标的使用年费仍为人民币1,000万元,商标许可协议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20231223:本公司与新华分公司拟于2023年12月22日在山东省淄博市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根据协议,本公司使用“新华”牌商标的使用年费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分4个季度向新华分公司支付商标使用年费,每季度的首月20日前支付本季度商标使用费。商标许可协议的其他条款维持不变。

公告日期:2022-04-08 交易金额:250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284,470股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鲁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华鲁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之规定,华鲁投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210428: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鲁控股”)出具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1]29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华鲁控股同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1070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720: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18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中国证监会认为上述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以待进一步处理。 20210803: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86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期限30天内(或中国证监会容许的延期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0814: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审核要求,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进行了调整,并与发行对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华鲁投资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20210817: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2021122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2021122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材料。 20220101:近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20127:2022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868号),因中国证监会在审查我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过程中,我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20223: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868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20308:2022年3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2032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4号) 20220402:公司、主承销商于2022年3月25日向华鲁投资发出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3月28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汇入中泰证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账户。2022年3月2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JNAA50105号),根据该报告,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新华制药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缴款共计人民币249,999,999.12元。 20220408: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7,091,988股,将于2022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