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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3-27 交易金额:3821.33万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超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3,821.33万元人民币收购生活超市持有的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达”)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交易完成后,联信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告日期:2024-03-27 交易金额:1.14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位于银川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3号(原B1)综合商业楼-101地下室房产

买方: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卖方: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近日与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海融兴达”)签订了《资产买卖协议》,银川华联拟以11,448.3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川海融兴达持有的位于银川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3号(原B1)综合商业楼-101地下室(以下简称“目标资产”)的房产。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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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2963.41万 1703.52万 -1259.89万 --
合计 1 2963.41万 1703.52万 -1259.89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创新新材 其他 0.00 未公布% -1259.89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0-04-24 交易金额:34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5.49 %
出让方: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告日期:2012-12-25 交易金额:35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30.43 %
出让方: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海南鸿炬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控股股东、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占用的情形。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承诺人。(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控股股东、全资附属企业、控股公司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关联公司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二、同业竞争及相关解决措施(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二)为避免将来产生同业竞争采取的承诺和措施为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鸿炬实业承诺如下:“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其他控股、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力,促使其遵守本承诺。本公司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2、如上市公司认定本公司或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自行或要求相关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应无条件按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鸿炬实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鸿炬实业承诺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和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3-27 交易金额:3821.33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华联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活超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3,821.33万元人民币收购生活超市持有的呼和浩特市联信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达”)100%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交易完成后,联信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告日期:2024-03-27 交易金额:11448.3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银川华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华联”)近日与银川海融兴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海融兴达”)签订了《资产买卖协议》,银川华联拟以11,448.30万元人民币购买银川海融兴达持有的位于银川金凤区康平路悦海新天地购物广场13号(原B1)综合商业楼-101地下室(以下简称“目标资产”)的房产。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8 原始质押股数:5656.2878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6至 --
出质人: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6日将其持有的5656.2878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8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
出质人: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西藏山南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