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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3-06-13 交易金额:360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231%股权

买方: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为致力于长远可持续发展,把握电浆型电子纸显示屏(Display Electronic Slurry,以下简称“DES”)的蓝海市场机遇,不断培育新的业务与利润增长点,同时结合考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无锡威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峰公司”)本轮引入DES显示产业链重要合作伙伴的增资将为公司重点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必要条件,且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较大的战略价值,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600万元参与威峰公司本轮增资。

公告日期:2022-12-29 交易金额:700.00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公司管理层经与各意向增资方沟通确认,制订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的增资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通过并报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备案后,莱宝光电本次增资引入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硕电子”)、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桥科技”)三家新股东、合计增资金额人民币700万元,共同合作开展笔记本电脑用触控板(TouchPad)模组及其他配套部件等新业务。2022年12月28日,莱宝光电与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在深圳市共同签署《增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各方按照人民币300万元作为莱宝光电的投前估值对莱宝光电进行增资,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分别以现金方式对莱宝光电增资290万元、290万元、120万元,增资后,莱宝光电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人民币300万元变更至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汇创达、星硕电子、鼎桥科技在莱宝光电的出资比例分别为30%、29%、29%、12%。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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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1000.00万(估) 0.00(估) -1000.00万(估) 每股净资产增加-0.02元
合计 1 1000.00万 0.00 -1000.00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宇顺电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未公布% -1000.00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2-03-15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51 %
出让方: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7-13 交易金额:135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租赁,采购商品等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莱宝光电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引入投资者增资及工商注册变更手续,莱宝光电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为满足莱宝光电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20230713: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莱宝光电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供应生产用印刷线路板(PCBA)加工物料等商品的价格及交付优势,以及重庆莱宝今年4月以来教育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等需求增加,重庆莱宝加大对莱宝光电的PCBA等生产物料的采购份额分配和采购金额,相应导致关联交易金额迅速增加,为此,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公告日期:2022-12-29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2021年8月1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自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内、累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为其履行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联宝”)签署的《采购协议》义务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2021年8月12日,就公司向莱宝光电提供其履行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项下约定义务的担保事项,公司与莱宝光电共同签署了担保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1日)、担保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受益人为合肥联宝的《最高额保证函》(以下简称“原担保”),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2022年3月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完成增资后莱宝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将不再拥有莱宝光电的控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6.3.13条款等有关规定,因公司副总经理刘建军兼任莱宝光电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莱宝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在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公司为莱宝光电现行提供的担保将变更为关联担保;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如下变更:(1)被担保人: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莱宝光电完成增资后)(2)担保额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担保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按照对莱宝光电的认缴出资比例相应承担担保的比例、且公司与参与增资的莱宝光电各家股东共同合计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公司已为莱宝光电提供的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将自莱宝光电的各方股东共同签署新的合计最高金额为50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之日起废止。(3)担保范围:为莱宝光电履行其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采购协议》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4)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莱宝光电业务拓展需要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5)对莱宝光电担保总额超出上述规定的额度后发生的每一笔对外担保,需严格遵照对外担保相关制度及证券监管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如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时)的审批程序。(6)授权有效期:本次担保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变更后的担保协议经莱宝光电各方股东签署生效之日起两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0322: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29: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参与莱宝光电增资的三家股东——汇创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蚌埠市星硕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硕电子”)、东莞鼎桥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桥科技”)与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增资合作协议》;同日,该等各方还共同签署了合计最高担保金额500万美元保持不变、公司及各增资方分别按照各自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认缴出资比例对应承担担保最高金额(其中,公司在莱宝光电增资后的出资比例30%,为莱宝光电提供前述担保的最高金额相应变更为150万美元)的《最高额保证函》(以下简称“担保变更协议”)。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2-01-14 原始质押股数:4252.58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2-01-11至 --
出质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质权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市政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三年.为发行上述中期票据,深圳市国资委的直管企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同意为市政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市政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5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作为质物反担保质押给投资控股公司(质权人).2011年8月16日,就上述股份质押事宜,市政公司与投资控股公司签署了《质押合同》(编号:2011年质字第001号);该《质押合同》于2011年12月29日经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2011)深证字第162467号]. 市政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42,525,800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质押期限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截止2012年1月12日,市政公司累计质押股份42,5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

解押公告日期:2017-04-15 本次解押股数:4252.58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14
解押相关说明:

为满足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需要,市政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所持公司42,525,800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1)。鉴于市政公司发行的上述中期票据已全部兑付完毕,市政公司近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2,525,800股股份(占市政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12%,占公司总股本的6.03%)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