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1、为加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配套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合作模式,公司愿意充分发挥芜湖杰诺瑞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诺瑞")在汽车发电机、起动机及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方面的生产、汽车市场开拓和售后服务等经验,结合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研发生产方面的优势和推广经验,共同合作开发、生产汽车起动机(含起-停电机)、高效发电机、雨刮电机、座椅电机等与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洋")与杰诺瑞自然人股东曾庆平、秦俊、邵爱民、丁国华、马俊波和法人股东芜湖瑞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创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武汉大洋决定出资人民币1,250万元受让杰诺瑞自然人股东曾庆平、秦俊、邵爱民、丁国华、马俊波合计转让的12.5%杰诺瑞股权,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受让杰诺瑞的法人股东瑞创公司转让的45%杰诺瑞股权.武汉大洋通过上述收购后,累计持有杰诺瑞57.5%的股权;同时与杰诺瑞上述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科技")签署《芜湖杰诺瑞汽车电器系统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协议约定各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进行增资,将杰诺瑞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0万元增资到3,000万元,其中武汉大洋出资人民币1,523.75万元.通过以上股权收购及增资,武汉大洋累计投资人民币7,273.75万元持有杰诺瑞57.5%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2011年12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投资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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