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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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7 | 增发A股 | 2018-07-06 | 45.08亿 | - | - | - |
| 2015-07-30 | 增发A股 | 2015-08-04 | 13.43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 2015-06-15 | 增发A股 | 2015-06-04 | 41.72亿 | - | - | - |
| 2009-11-16 | 首发A股 | 2009-11-24 | 11.78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6-05-19 | 交易金额:4.4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应债权,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福建南山纵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福建南山纵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应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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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卖方:福建旭熠实业有限公司,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盘龙”)分别持有合营企业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山华中”)51%股权、福建南山纵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南山纵横”)51%股权。 公司合营企业武汉南山华中、福建南山纵横分别持有福建光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洋”)92%和8%股权。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1.武汉盘龙拟收购福建纵横投资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纵横”)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旭熠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旭熠”)持有的武汉南山华中49%股权及对应债权,交易对价26,6882万元。2.武汉盘龙拟收购福建纵横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旭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旭熠”)持有的福建南山纵横49%股权及对应债权,交易对价17,579万元。3.武汉南山华中、福建南山纵横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福建光洋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挂牌基准价43,196万元,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上述交易为“一揽子”交易,若福建光洋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未能通过公开挂牌方式成功转让,则武汉盘龙收购武汉南山华中49%股权及债权、福建南山纵横49%股权及债权的交易终止。上述交易完成后,南山地产将通过武汉盘龙间接持有武汉南山华中100%股权、福建南山纵横100%股权,同时不再持有福建光洋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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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5-19 | 交易金额:4.3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福建光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光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应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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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福建南山纵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地产”)通过全资子公司武汉盘龙南山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盘龙”)分别持有合营企业武汉南山华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山华中”)51%股权、福建南山纵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南山纵横”)51%股权。公司合营企业武汉南山华中、福建南山纵横分别持有福建光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洋”)92%和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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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1-20 | 交易金额:10415.38 万元 | 转让比例:1.40 % |
| 出让方: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全资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1-08-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 % |
| 出让方: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6-02-07 | 交易金额:192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融资租赁本息,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1.公司及子公司为中国南山、赤湾开发平台、财务公司、东方物流、赤晓企业、合肥宝湾等提供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清洁服务、供水供电、共享服务等服务。 2. 公司子公司为东方物流及其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等服务。 3.为规避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及其子公司赤晓企业签署《托管协议》,将充分利用自身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和有效资源经营、管理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的相关资产,并收取固定管理费。 4.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南山、赤湾开发平台签订了办公室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租赁等合同,接受租赁服务,并视各公司的业务需要约定了租赁期限。 5.公司及子公司接受东方物流提供的物流配送服务,在实际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协议或按标准付费。 6. 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工程建设项目需要,通过工程建设总包商/分包商或直接与赤晓工程签订相关合同,向其采购外墙石材、围墙板、铝板及保温一体板等工程建设材料。 20260207:实际发生金额19,2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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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2-07 | 交易金额:2534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融资租赁本息,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山”)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348万元。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包括中国南山及其子公司、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流”)及其子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晓企业”)及其子公司、深圳市赤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湾开发平台”)、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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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09 | 原始质押股数:15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3-03至 -- |
| 出质人:官木喜 |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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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官木喜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截至目前,官木喜持有公司42,879,3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其中质押冻结股份为2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3月3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8%),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3月3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1年1月24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1月24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0年12月20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质押给深圳市智通担保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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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09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1-24至 -- |
| 出质人:官木喜 |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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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官木喜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截至目前,官木喜持有公司42,879,3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其中质押冻结股份为2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3月3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8%),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3月3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1年1月24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1月24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0年12月20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质押给深圳市智通担保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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