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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0-01-12 | 首发A股 | 2010-01-20 | 7.83亿 | 2018-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6-02-13 | 交易金额:4.1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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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 | ||
| 卖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94,7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转让给黎曼云图、华统集团将其持有的37,88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与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58,222,6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和15,087,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9%)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黎曼云图行使。2025年11月30日,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将与杨广城、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和表决权委托。如上述协议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王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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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5.1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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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陈柱,王翔宇 | ||
| 卖方: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广城,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杨氏家族控制的企业,杨氏家族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包括杨镇欣先生、杨镇凯先生、杨广城先生、杨旭恩先生及杨楚丽女士、杨康华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俭勇、朱俭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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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4-0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4.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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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陈冰纯 | ||
| 卖方:杨广城 | ||
| 交易概述: 杨广城先生持有公司123,948,948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13.09%)。根据杨广城先生提供的《通知函》,杨广城先生与陈冰纯女士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已解除了婚姻关系。杨广城先生将其持有公司46,318,080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4.89%)分割给陈冰纯女士所有,并在离婚后过户到陈冰纯女士名下。分割后,杨广城先生持有公司77,630,868股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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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1-12 | 交易金额:5854.0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4.5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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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李轩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2021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或“出让方”或“甲方”)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质权人”或“丙方”)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新鸿辉实业于2021年10月28日与李轩(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及海通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新鸿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43,044,6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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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0-21 | 交易金额:3104.9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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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杨朝伟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2021年10月11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或“出让方”或“甲方”)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质权人”或“丙方”)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新鸿辉实业于2021年10月8日与杨朝伟(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及海通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新鸿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838,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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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9-29 | 交易金额:3354.98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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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赖星宇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2021年9月2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或“出让方”或“甲方”)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质权人”或“丙方”)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新鸿辉实业于2021年9月2日与赖星宇(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及海通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新鸿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838,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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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8-28 | 交易金额:479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3.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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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改善公司财务水平,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53.25%的股权进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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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2-15 | 交易金额:1.6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3.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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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改善公司财务水平,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53.25%的股权进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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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1-09 | 交易金额:3.6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3.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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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周芳,张子和等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与张子和、周芳、深圳市聚脉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脉创新”)、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成创新”)(前述四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及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标的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1、股权转让:公司以现金2700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异度信息45%股权;2、增资:公司以现金9000万元向异度信息增资,其中176.4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8823.53万元计入资本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异度信息53.25%股权。本次交易对方应将异度信息45%股权转让款税后金额的75%部分,在收到款项之日后的一个月内,在二级市场购买高乐股份的股票并进行相应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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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6-20 | 交易金额:416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占陇加工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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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普宁市和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卖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优化公司的战略发展,2017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将占陇加工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文件和协议。具体内容参见在2017年4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转让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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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4-11 | 交易金额:9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六宗面积共12314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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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普宁市和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卖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好公司的主营业务和并购业务,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公司拥有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六宗土地使用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文件和协议。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公司委托揭阳市麒麟拍卖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整体转让,以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87,187,270.00元为基准,于2016年9月30日成功拍卖,交易价格为9800万元。公司已于2016年10月8日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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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11-10 | 交易金额:9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泛爱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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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陈家林,丁文广,杨翼程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9,000万元收购陈家林、丁文广、杨翼程(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所持有的广东泛爱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爱众”)100%的股权,并于2016年10月14日与陈家林、丁文广、杨翼程等相关方签订了《陈家林、丁文广、杨翼程与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家林、丁文广、杨翼程与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泛爱众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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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1-28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以南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38层3801号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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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杨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价格(含各种税费)为深圳分公司购买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以南长富金茂大厦1号楼38层3801号房,用于深圳分公司办公。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购买手续等事宜。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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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4-04-10 | 交易金额:1.7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广达北路西侧工业用地(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2号)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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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普宁市鸿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卖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好公司的主营业务,2013年6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91,064,960.00元,以不低于1.25亿元的价格,转让公司拥有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广达北路西侧工业用地(普府国用〔2008〕第特01722号)使用权(总面积83334平方米,使用权面积65046.40平方米)。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具体经办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因上述地块属工业用地,虽经普宁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多方缀合,却未能找到合适买家。经普宁市人民政府普府函〔2013〕10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依法补交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对上述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并换领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列:普府国用(2013)第特02507号,用地总面积为83334平方米,使用权面积为65046.4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 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地块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14323.22万元。 2013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经普宁市土地与矿业交易中心缀合,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普宁市鸿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1.7亿元价格转让上述土地使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旭恩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具体经办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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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1.6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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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马珺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因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分别与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并于2013年2月5日分别下达(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三份。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3、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被执行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红燕。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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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1.6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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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周红燕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因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分别与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并于2013年2月5日分别下达(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三份。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3、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被执行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红燕。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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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1.6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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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常利梅 | ||
| 卖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因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分别与自然人常利梅、马珺、周红燕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裁定,并于2013年2月5日分别下达(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三份。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3、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被执行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红燕。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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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1-2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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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与竞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四宗土地总面积284.17亩,分别为:A地块: 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塘塔路南侧,土地面积为55.33亩,编号为普挂[2010]19号;B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环市西路北侧,土地面积为89.58亩,编号为普挂[2010]20号;C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大道西侧环市西路南侧,土地面积为48.86亩,编号为普挂[2010]21号;D地块:位于普宁市池尾大道东南侧环市西路南侧,土地面积为90.4亩,编号为普挂[2010]22号。公司于2010年12月30日,成功竞得上述四宗土地,并与普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由于裁弯取直、道路负担及市政规划原因,竞买后上述四宗土地面积有所调整,但总面积保持不变,D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由其他商服用地转为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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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0-12-31 | 交易金额:1.3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894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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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普宁市国土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业务拓展空间及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超募资金通过竞买方式购买普宁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位于普宁市池尾街道的四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8944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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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51784.87 万元 | 转让比例:25.00 % |
| 出让方: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广城,普宁市园林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普宁市新南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陈柱,王翔宇 | ||
|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华统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13,260.8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00%);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杨广城将合计其持有的公司合计73,311,628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4%)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华统集团在高乐股份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05,919,62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74%),杨氏家族持股比例下降至7.74%,且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不再拥有对应持有股份的表决权,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俭勇、朱俭军。 | ||
| 公告日期:2022-04-0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89 % |
| 出让方:杨广城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陈冰纯 |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
| 公告日期:2021-11-12 | 交易金额:5854.07 万元 | 转让比例:4.54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李轩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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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1-10-21 | 交易金额:3104.92 万元 | 转让比例:2.20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杨朝伟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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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1-09-29 | 交易金额:3354.98 万元 | 转让比例:2.20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赖星宇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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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69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常利梅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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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69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马珺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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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13-02-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69 % | ||
| 出让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周红燕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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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6-05-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关联方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公司其他股东拟向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无抵押纯信用贷款的利率水平确定为年利率6.8875%,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关联方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在不超过上述借款总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融资、延期还款补充协议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202605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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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4-04 | 交易金额:85399.55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399.552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14.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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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02 | 交易金额:49064.96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64.96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132,608,000股(含本数),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14.00%,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认购对象为北京黎曼星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7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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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9-21 | 交易金额:7241.2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作为本次建设项目具体实施主体并推进项目开展,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投资项目落地实施,高乐新能源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经协商一致,在评估、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拟签署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为壹拾年,年租金为6,781,501.44元,每年需缴纳物业费21,1921.92元。 20240921: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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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新能源”或“甲方”)新业务发展和落地实施,实现合作双方互惠双赢,高乐新能源与重庆尼古拉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古拉研究院”或“乙方”)于2024年1月28日签订《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技术研发合作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纳米固态钠离子电池成套技术开发研究项目”,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本次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协议涉及前段研发经费3,000万元和后端收益分成,由于尼古拉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王翔宇先生是高乐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202405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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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4-26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翔宇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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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4-26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新鸿辉实业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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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4-26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账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华统集团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12个月内,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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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6-20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王翔宇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持股5%以上股东王翔宇先生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王翔宇先生实际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6个月,经双方确认后可以提前或延后还款。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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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31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新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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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20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关联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拟向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实际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资金借用费率按照公司的银行借款年利率6.8875%确定,并按照实际到帐金额和借用天数计收资金借用费。借款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该借款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根据流动资金需要分批借款,并可在规定的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该借款。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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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1-22 | 交易金额:53422.08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乐股份”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集团”或“认购对象”),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2021-08-28 | 交易金额:479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改善公司财务水平,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53.25%的股权进行转让。 |
||
| 公告日期:2020-12-15 | 交易金额:16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公司资金回笼,改善公司财务水平,减轻公司经营负担;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持有的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53.25%的股权进行转让。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7-04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7-02至 --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黄尔春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24年07月02日将其持有的3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黄尔春。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25 | 原始质押股数:7956.4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21至 -- |
| 出质人: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
|
质押相关说明: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21日将其持有的7956.48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
| 解押公告日期:2025-12-31 | 本次解押股数:7956.4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5-12-29 |
|
解押相关说明: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将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的7956.4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4-30 | 原始质押股数:15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8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15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07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30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30日将其持有的1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01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 出质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30日将其持有的4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9-01 | 本次解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30 |
|
解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30日将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公司的4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1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12至 2018-04-10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7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的1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12 |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10 |
|
解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8年04月10日将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1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30至 2018-04-10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8年0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12 | 本次解押股数:2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10 |
|
解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8年04月10日将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7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9 | 原始质押股数:83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07至 -- |
| 出质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07日将其持有的83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25 | 本次解押股数:83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0-22 |
|
解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将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83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29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25至 -- |
| 出质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25日将其持有的4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4-27 | 本次解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2-31 |
|
解押相关说明:
--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13 | 原始质押股数:1308.9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0至 2018-04-10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7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1308.9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12 | 本次解押股数:1308.9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10 |
|
解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8年04月10日将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08.9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8-30 | 原始质押股数:1400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25至 -- |
| 出质人: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将14001万股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9-09 | 本次解押股数:658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9-07 |
|
解押相关说明:
兴昌塑胶五金厂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07日将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6589.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1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9至 2017-06-29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6年06月29日将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1-17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1-12 |
|
解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7年01月12日将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08 | 原始质押股数:3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05至 2017-04-05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6年04月05日将3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10 | 本次解押股数:6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04 |
|
解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于2018年04月04日将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9 | 原始质押股数:4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7至 2016-04-26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4900万股公司股票(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68.06%,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全部为限售流通股),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5年4月27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26日。上述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28 | 本次解押股数:9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26 |
|
解押相关说明:
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4月26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15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09至 2016-04-07 |
| 出质人:杨广城 |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杨广城先生将其持有的2500万股公司股票(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536万股,高管锁定股964万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5年4月9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7日。上述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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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4-09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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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8日接到公司股东杨广城先生的通知,其将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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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26 | 原始质押股数:6730.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22至 2015-04-22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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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6730.6万股公司股票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交易已于2014年4月22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2日。上述股份质押期限自该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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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5-04-16 | 本次解押股数:6730.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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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新鸿辉实业于2014年4月22日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6730.6万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012)。2015年4月14日,新鸿辉实业将上述质押给海通证券的6730.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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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3-04-19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4-17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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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接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获悉新鸿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51%)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新鸿辉实业已于2013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3年4月17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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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4-04-22 | 本次解押股数:6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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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关于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新鸿辉实业于2013年4月1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200万股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为其向海通资管融资提供担保(详见公司公告:2013-024号),2013年5月2日,因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前述质押股份变更为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因新鸿辉实业偿还海通资管全部借款,2014年4月21日上述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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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12-11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2-07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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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 于2012年3月21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5%)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用于新鸿辉实业与华能信托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履约担保(具体详情参阅2012年3月23日《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3)。2012年12月10日公司接到新鸿辉实业通知,新鸿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追加质押给华能信托,用于合同履约担保。新鸿辉实业已于2012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起至华能信托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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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3-08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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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通知,获悉新鸿辉实业于2012年12月7日追加质押给华能信托的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公司股份,已于2013年3月4日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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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6-2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6-25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马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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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接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400万股在质押给马珺,质押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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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2-07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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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 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 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 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 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 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 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 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 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 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 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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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6-2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6-25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周红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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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接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400万股在质押给周红燕,质押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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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2-07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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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 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 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2、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9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 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马珺。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3、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90号《执行裁定书》:一、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 二、将被执行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万股流通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红燕。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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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6-2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6-25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常利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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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接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新鸿辉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400万股在质押给常利梅,质押日期为2012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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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2-07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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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根据广东省普宁市人民法院下达的(2013)揭普法执字第88 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89 号、(2013)揭普法执字第90 号《执行裁定书》,新鸿辉实业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200 万股股票作如下处理:1、根据(2013)揭普法执字第88 号《执行裁定书》:强制解除被执行人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400 万股限售股票的质押登记。二、将新鸿辉实业持有的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300 万股流通股票及100万股限售股票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常利梅。本项权益变动减持高乐股份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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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3-23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3-21至 -- |
| 出质人: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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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接到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的通知,获悉新鸿辉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5%)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新鸿辉实业已于2012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3月21日起至华能信托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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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4-09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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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广东高乐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普宁市新鸿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辉实业”)通知,获悉新鸿辉实业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5%)公司股份,已于 2013 年 4 月 8 日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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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26-03-20 | 原始冻结股数:2674.8401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6-03-17至2026-09-16 |
| 股东:陈柱 | ||
| 执行冻结机构:绍兴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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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陈柱于2026年03月17日被绍兴市公安局冻结了2674.8401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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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26-03-20 | 原始冻结股数:2495.27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5-12-03至2028-12-02 |
| 股东:陈柱 | ||
| 执行冻结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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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陈柱于2025年12月03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2495.27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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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26-03-20 | 原始冻结股数:2752.314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6-03-17至2026-09-16 |
| 股东:王翔宇 | ||
| 执行冻结机构:绍兴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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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王翔宇于2026年03月17日被绍兴市公安局冻结了2752.314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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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冻结公告日期:2026-03-20 | 原始冻结股数:2495.2700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5-12-03至2028-12-02 |
| 股东:王翔宇 | ||
| 执行冻结机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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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相关说明:
王翔宇于2025年12月03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2495.270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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