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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3月27日。2008年6月5日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659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10,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1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查看全部▼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始建于2000年3月27日。2008年6月5日商务部以商资批[2008]659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10,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10,500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1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6月7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000万元。 2011年3月14日,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201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本公司按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8,000万股。 2014年9月19日,根据本公司2014年9月9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公司以截至2014年6月25日公司股份总数28,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转增股本。经本次转增股份后,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0万元。 2014年10月31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朱吉满、王东绪、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李俊凌、杨海峰等7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258名关键岗位员工共计265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3,189.025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89.025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189.025万元。 2015年10月26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公司同意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925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1.925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300.95万元。 2015年11月24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焦磊、薛彬、张群霄、金光春、田百明、王沛、周灏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0.20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5280元/股,减少注册资本20.205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280.7450万元。 2016年4月20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决定以2016年4月20日总股本732,807,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股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0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842.2350万元。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16年5月13日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2016年4月20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海宁、董乐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99元/股,减少注册资本13.2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829.0350万元。 2017年7月15日,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同意回购汤春等5人所持有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4.94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509元/股(授予价格10.528元/股除以3,保留小数点后3位);同意回购李静所持有已不符合解锁条件的1.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4.099元/股(授予价格12.296元/股除以3,保留小数点后3位)。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6.7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812.295万元。 2024年2月5日,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2月5日为授予日,以1.2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本次授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77,820,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0人放弃认购合计5,429,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认购对象为105名,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72,391,000.00股。本次增加注册资本7,239.1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051.40万元。 2024年9月3日,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A股)共11,4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1.25元。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公司激励对象中有2人放弃认购合计1,030,000.00股限制性股票,1人减少认购合计2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实际认购对象为43名,实际认购限制性股票10,180,000.00股。本次增加注册资本1,018.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069.40万元。 2024年8月23日,根据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按照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郭春敏等4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经董事会审议及监事会审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44,000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5元/股的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94.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7,975.00万元。 2024年10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3日,上述期间内,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2,307,224股,回购的股份已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230.722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744.2726万元。 2025年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2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李晓川、尹娇等8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53,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65.3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578.9726万元。 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胡晋等4人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61,6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1,376.16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3,202.8126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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