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医药的研发、生产(包括药品CMO业务)与销售。
药品、工业大麻花叶
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
研制、生产和销售经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各类中、西医药(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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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1372.47万 | 20.65% |
| 客户二 |
420.87万 | 6.33% |
| 客户三 |
391.07万 | 5.88% |
| 客户四 |
241.50万 | 3.63% |
| 客户五 |
181.32万 | 2.73%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96.99万 | 8.29% |
| 供应商二 |
110.74万 | 4.66% |
| 供应商三 |
89.45万 | 3.77% |
| 供应商四 |
72.50万 | 3.05% |
| 供应商五 |
70.79万 | 2.9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1 |
566.78万 | 6.54% |
| 客户2 |
447.06万 | 5.16% |
| 客户3 |
425.48万 | 4.91% |
| 客户4 |
381.95万 | 4.41% |
| 客户5 |
264.29万 | 3.0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1 |
750.00万 | 13.59% |
| 供应商2 |
452.80万 | 8.21% |
| 供应商3 |
430.00万 | 7.79% |
| 供应商4 |
258.95万 | 4.69% |
| 供应商5 |
252.00万 | 4.57%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1 |
807.69万 | 6.57% |
| 客户2 |
776.66万 | 6.32% |
| 客户4 |
515.18万 | 4.19% |
| 客户3 |
511.11万 | 4.16% |
| 客户5 |
361.19万 | 2.9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1 |
1008.00万 | 17.45% |
| 供应商2 |
345.00万 | 5.97% |
| 供应商3 |
300.00万 | 5.19% |
| 供应商4 |
270.00万 | 4.67% |
| 供应商5 |
200.00万 | 3.4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1 |
6301.20万 | 9.02% |
| 客户2 |
1276.03万 | 1.83% |
| 客户3 |
1205.38万 | 1.73% |
| 客户4 |
933.15万 | 1.34% |
| 客户5 |
785.68万 | 1.1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1 |
1.01亿 | 18.07% |
| 供应商2 |
4334.91万 | 7.79% |
| 供应商3 |
4190.66万 | 7.53% |
| 供应商4 |
3108.03万 | 5.58% |
| 供应商5 |
2939.19万 | 5.28%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1 |
1779.93万 | 7.02% |
| 客户2 |
1150.00万 | 4.53% |
| 客户3 |
983.82万 | 3.88% |
| 客户4 |
639.66万 | 2.52% |
| 客户5 |
598.00万 | 2.3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1 |
2216.97万 | 27.17% |
| 供应商2 |
607.12万 | 7.44% |
| 供应商3 |
600.00万 | 7.35% |
| 供应商4 |
477.40万 | 5.85% |
| 供应商5 |
443.56万 | 5.44% |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中西医药的研发、生产(包括药品CMO业务)与销售业务,致力于供应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消费者可负担的药品。同时,公司依托龙津康佑和中科龙津两个研发平台,在持续推进研发自主商业化的同时,探索对外转让、授权研发技术成果,构建技术成果转化业务形态。公司还经营工业大麻种植、日化大健康产品、植物药原料提取等业务。 在医药工业及销售板块,公司主要在售药品包括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代表性产品包括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注射用比伐芦定、注射用生长抑素、津乐舒七味糖脉舒胶囊等,剂型涵盖冻干粉针剂和口服剂,主要用于心脑血管类、内分泌类... 查看全部▼
一、业务概要
(一)商业模式
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从事中西医药的研发、生产(包括药品CMO业务)与销售业务,致力于供应疗效确切、质量可控、消费者可负担的药品。同时,公司依托龙津康佑和中科龙津两个研发平台,在持续推进研发自主商业化的同时,探索对外转让、授权研发技术成果,构建技术成果转化业务形态。公司还经营工业大麻种植、日化大健康产品、植物药原料提取等业务。
在医药工业及销售板块,公司主要在售药品包括中成药和化学仿制药,代表性产品包括龙津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注射用比伐芦定、注射用生长抑素、津乐舒七味糖脉舒胶囊等,剂型涵盖冻干粉针剂和口服剂,主要用于心脑血管类、内分泌类疾病的治疗。公司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秉承“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执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模式,建立了以质量体系为中心的GMP六大管理体系,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体系;药品经营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采取“深度分销运营服务+专业化学术推广”的模式,销售渠道已覆盖全国千余家医疗机构,并持续扩展多渠道、多元化的商业化平台,服务于医药一体化业务矩阵的协同发展。
在药品研发板块,公司一方面在仿制药研发领域采取“自主立项+独立申报”、“自主转化+择机转让”的商业模式,不断建立健全药物筛选机制,选取竞争格局好、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项目进行立项,发挥自身积累的高端剂型技术优势,达到阶段性成果后(如完成三批工艺验证、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注册或者取得生产批件),选择部分契合已有产品布局和销售渠道的慢病管理领域药物推进自主商业化,同时向潜在客户推荐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其他项目,根据市场状况选择技术成果转让、商业权益授权等方式,加快打通研发投入-创收创利-研发再投入之间的闭环。另一方面,公司在新药研发领域,依托与中科院昆明动物所合作建立的中科龙津,持续落实双方关于从实验室研究成果向生物医药工业产业化转化的合作初衷,不断推进平台化建设,在获得ZKLJ02项目1.1类创新药临床批件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合作方,谋求通过技术许可、转让等方式,加速ZKLJ02临床试验及其后端商业化进程。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获评“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系列榜单”、“云南省非公企业百强”等荣誉,主打品牌“龙津”被认定为云南省著名商标。
二、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医药行业监管政策覆盖药品研发、生产、流通、支付、使用等全部环节,尤其是随着医保支付限制、处方监管、采购价格管控等政策的落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也已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市场可利用资源下降幅度增大,业务推广、学术和服务活动难以落地,中短期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和公司业绩带来直接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中标全国中成药集采首批扩围接续项目,十九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合同继续执行,公司在各地医疗机构合同订单、实际用量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仍然存在核心产品单价、销售量下降的风险。公司工业大麻业务的开展也仅有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内仍缺乏支持依据,工业大麻国内应用场景和市场进一步受限,未来相关政策能否放开及放开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公司不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行业法规和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可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价格下滑,或导致工业大麻的种植、销售受限,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与行业发展趋势变化,提早分析、科学研判,潜心钻研市场需求,多措并举激发内生动力,提高风险防控及应对能力,确保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研发创新风险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心脑血管类、代谢类等类型高端化学仿制药或创新药的研发或技术转移,以期不断扩展产品线,打造优势产品组合,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医药行业创新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高风险的特点,产品从研发到上市需要耗费多年时间,这期间任何决策的偏差、技术上的失误都将影响创新成果。随着国家监管法规、注册法规的日益严格,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指导原则高密度出台,新药研发及化学仿制药品注册生产存在失败或者研发周期可能延长的风险。如果研发失败,或新产品面临市场压力,将导致开发支出减值,或提高公司的经营成本,则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业务、投资和人员规模持续扩大,如果公司人才缺乏、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或者组织模式、管理制度、绩效机制不能及时适应法律法规、公司业务或规模的变化,或者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没有及时被发现、纠正,在资源整合、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将会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公司因管理不善导致产品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而影响业绩目标的实现,因此公司存在相应的管理风险。
安全、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易燃、易爆、有害物质的危险化学品,存在因操作不当、保管不当等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公司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不断加大安全防范和员工保护投入,并已结合生产特点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逐步建设完成安全信息化平台,通过了安全标准化认证,并有针对性的人员培训、考核和监督措施,但不能排除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排放,并按规定对排放物进行监测,但随着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如果公司在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方面的技术和投入未能及时满足新标准,使公司可能被行政处罚。
非主营收益减少的风险
产品结构单一,受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在售主导产品销量下滑,在研产品研发费用投入较高,对外投资项目短期取得的成效有限,导致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和政府补助等非主营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仍然较弱。如果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减少、投资收益率下跌,或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造成公司业绩下滑。
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通过购买其他企业资产可能形成相对较大金额的商誉,通过研发或技术转让可能形成较大金额的开发支出等资产。如果相关资产未来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预期效益,或相关资产产能利用率不足、可变现净值较低,或将来该研发支出资本化产生的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将面临商誉、资产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税收优惠取消或者减少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麻类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据此,公司控股子公司牧亚农业可享受相关免税政策优惠,但不排除将来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导致相应政策减少或取消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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