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史沿革: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可立克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深外资南复[2004]0022号文批准同意设立,批准证书号:粤深南外资证字[2004]0010号;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2004年3月1日成立,领取深44030650327584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股东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6月25日经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宝复[2007]0788号文批准,注册资本由1000万港币增加到2000万港币。
2010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港币20,40...查看全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可立克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经深圳市南山区经济贸易局深外资南复[2004]0022号文批准同意设立,批准证书号:粤深南外资证字[2004]0010号;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2004年3月1日成立,领取深44030650327584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0万元港币,股东为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6月25日经深圳市宝安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宝复[2007]0788号文批准,注册资本由1000万港币增加到2000万港币。
2010年6月10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港币20,404,000.00元,由深圳市盛妍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港币40,404,000.00元,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0年8月25日可立克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外合营各方通过关于发起设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00元,以截止2010年7月31日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的全体股东为发起人,将公司由可立克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该次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800,000.00元,由深圳市鑫联鑫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投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800,000.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56号)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60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4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6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16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5,600,000.00元,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26,000,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26,000,000.00元。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200,000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68,734,2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68,734,227.00元。
根据公司2020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208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20.70万股,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2日,授予价格为6.76元/股。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55,479,320.00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6,941,227.00元,股本为人民币476,941,227.00元。
根据公司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决定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2021年11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公司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根据本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72,322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6,1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13,646,186股已于2023年2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1,0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490,369,413股减少为490,318,4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0,369,413元减少为490,318,413元。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58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万股,授予日为2023年9月12日,授予价格为6.91元/股。各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出资17,689,600.00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92,878,413.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2,878,413.00元。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9,000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总股本将由492,878,413.00股减少为492,809,413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92,878,413.00元减少为492,809,413元。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92,809,413.00股,注册资本为492,809,413元。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厂区厂房7栋2层。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