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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鹭钨业

i问董秘
企业号

002842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2-25 交易金额:8374.55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6.5%股权

买方: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安伟大航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卖方: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翔鹭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龙贸易”)于近日与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安伟大航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国安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7,8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安基金。前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或“本次协议转让”。

公告日期:2021-08-03 交易金额:6880.87万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江西翔鹭位于黄龙镇灵潭村的厂区内所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绿化苗木

买方:大余县人民政府
卖方:江西翔鹭钨业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有效有序推进江西翔鹭“退城入园”工作,大余县人民政府同意分阶段整体收购江西翔鹭位于黄龙镇灵潭村的厂区内所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绿化苗木。   该基地创建于2004年,已开发面积为12000亩,2005年开始连续多年被授予“省级工业园区”称号。   本次事项框架协议收购范围为厂区内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备、土地使用权(不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绿化苗木)。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12-25 交易金额:8374.55 万元 转让比例:6.50 %
出让方: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国安基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安伟大航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公司股东通过协议转让部分所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告日期:2021-04-14 交易金额:39457.91 万元 转让比例:15.59 %
出让方:上饶众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陈伟东,陈伟儿,陈伟浩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启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836,400股,占翔鹭钨业总股本的18.94%,陈启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6,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7%,其中,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1,836,400股,上饶众达持有公司股份42,657,2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启丰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1,836,400股,占翔鹭钨业总股本的18.94%,陈启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陈伟儿、陈伟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64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7%,其中,陈伟东持有公司股份15,292,970股,陈伟儿持有公司股份13,682,115股。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6-04-01 交易金额:40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陈启丰,陈宏音,陈伟东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机构及非银金融机构开展授信及融资业务,向银行机构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其中银行机构35亿,非银金融机构5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授信及融资额度。公司可通过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财产为该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包括本公司为自身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及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先生、陈宏音女士及陈伟东先生根据公司开展上述业务需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及融资事宜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用、股权质押等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有效期一年,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公告日期:2026-02-26 交易金额:6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陈启丰,陈宏音,陈伟东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共出席7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陈启丰、陈伟儿、陈伟东回避表决,董事会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运营和融资需求,增加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以上银行机构)开展授信及融资业务,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授信及融资额度。同意公司通过保证方式提供融资担保或以公司自有资产、投资财产为该融资提供抵押、质押担保。上述担保包括本公司为自身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自身及为本公司和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启丰先生、陈宏音女士及陈伟东先生根据公司开展上述业务需要为公司申请授信及融资事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支付担保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有效期一年,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20260226: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6-03-05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6-03-03至 --
出质人:陈启丰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陈启丰于2026年03月03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公告日期:2025-10-10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5-09-30至 --
出质人:陈伟东
质权人:潮州市潮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陈伟东于2025年09月30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潮州市潮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