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股自上市以来累计增发 1 次,其中成功 1 次,失败 0 次,进行中 0 次,累计实际募资净额为 43.93亿 元。
方案进度:
已实施
发行类型:
非公开增发
发行方式:定向
| 实际发行价格:105.0000元 |
新股上市公告日:2025-10-22 |
| 实际发行数量:4189.33万股 |
发行新股日:2025-10-24 |
| 实际募资净额:43.93亿元 |
证监会核准公告日:2025-03-05 |
| 预案发行价格:
最低95.3200 元 |
发审委公告日:2025-01-16 |
| 预案发行数量:不超过1.66亿股 |
股东大会公告日:
2024-09-25 |
| 预案募资金额:
43.99 亿元 |
董事会公告日:2024-09-07 |
| 增发股票的程序: |
|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提出发行方案; |
|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
| 3、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
| 4、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报证监会审核; |
| 5、上市公司自证监会审核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
| 发行对象: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 定价方式: |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当仅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
| 用途说明: |
| 1、德赛西威汽车电子中西部基地建设项目(一期);2、智能汽车电子系统及部件生产项目;3、智算中心及舱驾融合平台研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