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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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12 | 可转债 | 2024-06-14 | 27.92亿 | 2025-06-30 | 16.08亿 | 42.96% |
| 2021-12-08 | 可转债 | 2021-12-10 | 13.36亿 | 2022-06-30 | 11.34亿 | 15.41% |
| 2020-06-11 | 增发A股 | 2020-06-09 | 10.36亿 | 2022-06-30 | 2.26亿 | 81.42% |
| 2018-11-20 | 可转债 | 2018-11-22 | 4.13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 2017-06-19 | 首发A股 | 2017-06-28 | 4.27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42.9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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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徐旭东,陈兴方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徐旭东、陈兴方、旭晟控股、旭日实业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收购协议》),徐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16%股权、3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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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7.9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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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徐旭东、陈兴方、旭晟控股、旭日实业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28,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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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429466.97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 出让方:徐旭东,陈兴方 | 交易标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广州工控集团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基于对旭升集团投资价值的判断,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旭升集团为平台推动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扩链,最终构建“链主企业+属地化配套”的闭环产业生态,完善广州工控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链条布局。 3、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已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12-23 | 交易金额:79417.2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 | 交易标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州工控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经营范围、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广州工控集团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基于对旭升集团投资价值的判断,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旭升集团为平台推动产业强链、延链、补链、扩链,最终构建“链主企业+属地化配套”的闭环产业生态,完善广州工控集团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链条布局。 3、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已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04-25 | 交易金额:476.1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4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00万元。 20250425: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761,061.9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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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5 |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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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4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6-23至 2023-06-28 |
| 出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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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06月23日将其持有的14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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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3-03-11 | 本次解押股数:14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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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08日将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14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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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2-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3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6-23至 2023-06-14 |
| 出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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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于2022年06月23日将其持有的13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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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3-03-11 | 本次解押股数:13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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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08日将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13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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