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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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8-10 | 增发A股 | 2015-08-12 | 5071.75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11-25 | 交易金额: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兴和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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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石教兴 | ||
| 交易概述: 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湖北兴和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成套公司”)少数股东石教兴所持有的兴和成套公司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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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53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兴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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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湖北乐运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体育文化板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兴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辰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周锦平之子周霖控制的湖北乐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运公司”),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53,200,000元,最终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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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53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湖北乐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体育文化板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湖北兴辰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辰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周锦平之子周霖控制的湖北乐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运公司”),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交易价格拟定为人民币53,200,000元,最终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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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湖北兴和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湖北兴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宝牌楼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为实现以工程带动公司产品销售的营销战略,湖北兴和电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股份)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合作设立湖北兴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公司,兴和股份持股90%),由兴合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兴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荆公司),开发荆门东宝牌楼镇99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东宝光伏项目),并确定由兴和股份作为项目实际出资人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湖北能源收购运营的合作模式。根据湖北能源预收购项目建设监管实施方案,本项目采取湖北能源承债式收购股权的模式,即项目控制总造价不超过4.8亿元,项目满足收购条件时湖北能源收购兴合公司持有兴荆公司的全部股权,股权转让后兴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湖北能源承担,股权转让价款不得高于评估基准日兴荆公司实收资本(9,600万元)和湖北能源上级公司评估备案值。该收购模式限定了兴和股份无法通过股权转让溢价来实现项目开发收益。2023年11月,兴和股份、兴合公司、兴荆公司、湖北能源四方签订了《预收购合作协议》。2024年1月,兴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总包方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电力设计院)。2、与湖北兴和安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源公司)的合作方式和内容。鉴于兴和股份无法通过股权转让溢价来实现项目开发收益,公司随之与总包方协商代采设备、光伏组件,但依据总包方的相关规定,主设备必须公开招标采购,因此通过代采设备实现项目收益的方案也无法实现。依据中南电力设计院的合规流程,经协商,由兴荆公司指定安源公司分包东宝光伏项目光伏场区建安及升压站建安工程(以下简称建安工程),并与安源公司协商确定,在湖北能源完成收购、项目验收合格后,安源公司将超出行业平均水平的收益分配给兴和股份。东宝光伏项目在2024年11月26日完成并网发电,兴和股份与湖北能源于2024年12月18日签订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在2024年12月26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项目主体工程完成和全容量并网发电后,2025年4月份,兴和股份与安源公司协商依据分包合同价格和行业合理利润,经安源公司董事会同意,确定股份公司从安源公司东宝光伏项目的收益中取得2600万元收益。3、与安源公司签订利益分配协议由于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还未签署预验收证书和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安源公司无法确认具体收益金额,故此兴和股份和安源公司无法确定收益分配金额。2025年4月,安源公司的建安工程已完成全容量并网且试运行验收通过,安源公司确认其预期效益,并同意与兴和股份于2025年4月25日签订《东宝光伏项目建安工程收益分配协议》,约定由安源公司向兴和股份分配收益2600万元(含税),在完成专项审计后30日支付1600万元,在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1000万元。 2025052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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