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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的主要业务为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内部分高速公路项目,绿色能源投资业务以及沿线资源综合开发。

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079,978千元,同比降低约23.30%,其中:高速公路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273,610千元,同比降低约2.25%;建造服务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693,687千元,同比降低约61.10%;交通服务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036,753千元,同比降低约0.49%;交通物流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7,300千元,同比降低约74.63%;新能源科技分部实现收入约人民币48,628千元,同比降低约19.71%。归属于公司所有者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838,351千元,同比增长约20.09%;基本每股收益计约人民币0.260元(2024年同期:约人民币0.22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集团总资产约人民币61,322,641千元,资产净值约人民币20,672,821千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1)高速公路分部收入为人民币2,273,61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2,325,982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25%。其中:(a)成渝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164千元或0.52%;(b)成雅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11,741千元或2.33%;(c)成仁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31,254千元或7.21%;(d)成乐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711千元或0.92%;(e)城北出口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2,481千元或4.93%;(f)遂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4,597千元或3.50%;(g)遂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人民币3,516千元或4.10%;(h)二绕西高速通行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人民币24,846千元或6.09%。报告期内影响集团车辆通行费收入的主要因素详见本公告之集团收费路桥业务经营情况;(2)(3)113建造服务分部收入为人民币693,687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783,253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1.10%,主要是:一是服务特许经营安排相关之建造合同收入人民币650,437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1,760,325千元),较上年同期降低63.05%,主要为根据投入比例法确认成乐高速扩容建设工程项目及天邛高速公路BOT项目建造合同收入;二是第三方工程之建造合同收入为人民币43,250千元(2024年同期:人民币22,928千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64%,主要是根据投入法确认之芦山县龙宝大PPP项目及芦山县大川河景区旅游公路项目建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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