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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并为集团之成员公司提供企业管理。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服务录得收益226,11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24,254,000港元)及税前亏损21,37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亏损36,280,000港元),当中约48.0%(二零二四年47.0%)之收益累计于上半年,约52.0%(二零二四年53.0%)累计于下半年。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危废处置产业持续受到市场变化之影响,状况比二零二四年稍有改善,集团业务表现仍处于亏损状态。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总收益减少0.2%至348,81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49,416,000港元),并录得净亏损13,2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净亏损31,60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为9,56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应占亏损26,335,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拥有人应占股本增加至881,75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69,053,000港元)。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借贷总额增加至49,40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4,752,000港元)。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等同现金项目增加至271,13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20,823,000港元)。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服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公司附属公司于中国江苏省多个城市从外部客户收集处理及处置合共约134,580公吨(二零二四年167,964公吨)多类废物,其中危险废物98,505公吨(二零二四年96,078公吨)、非危险工业废物36,075公吨(二零二四年71,886公吨),提供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服务之分部收益总额约为226,11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24,254,000港元)。集团自二零二四年起,已逐步淡出于中国江苏省镇江市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及处置业务。集团于两间联营公司持有权益,于镇江新区固废处置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持有30%权益,及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南京天宇’)持有30%权益,前者获许可经营从事分别每年柔性填埋处理20,000公吨及刚性填埋处理20,000公吨危险废物,后者获许可于中国内地从事收集、焚烧及处置危险工业废物每年38,000公吨。镇江新区及南京天宇之应占业绩按权益法入账以及分类在集团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之经营分部之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分别应占镇江新区的纯利72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纯利1,279,000港元)及应占南京天宇之净亏损5,58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净亏损10,724,000港元)。集团持有中外合营企业柳州新宇荣凯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新宇荣凯’)之65%股权,该公司在中国广西省柳州拥有收集、焚烧、处置每年20,000公吨危险工业废物之产能。集团应占新宇荣凯之业绩按权益法入账以及分类在集团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的经营分部之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应占净亏损9,3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净亏损10,660,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集团提供工业及医疗废物环保处理及处置服务的经营分部之税前亏损率约为9.5%(二零二四年16.2%)。环保电镀专区的环保电镀污水处置服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在位于中国江苏省镇江市之环保电镀专区(‘环保电镀专区’)内提供环保电镀污水处置服务及提供租赁设施与相关配套服务之经营分部收益总额约为122,70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5,162,000港元),而分部税前利润率约为26.3%(二零二四年20.7%)。环保电镀专区之总占地面积约为180,000平方米,现时区内建有办公楼、工厂楼房及集中式污水过滤厂。办公楼及集中式污水过滤厂及污泥处理厂总建筑面积合计19,560平方米,工厂楼房及设施之总建筑面积为111,053平方米,可供租赁予在环保电镀专区内经营电镀相关业务之制造业客户。集团在环保电镀专区内拥有22幢工厂楼房,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由33家(二零二四年33家)制造业客户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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