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其中包括)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进行燃气配送及物流营运,以及房地产投资、证券交易和投资,并提供融资相关服务。
报告期业绩:
期内,集团录得综合收入约3,200万港元(2024:2,300万港元)及毛利约400万港元(2024:600万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港口及物流期内,民生天然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武汉的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配送及物流业务录得分部亏损约400万港元(2024︰200万港元)。
目前,民生天然气在武汉市拥有并经营三座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
受到武汉市人民政府大力推广电动车以及电动车于武汉市日益普及之不利影响,压缩天然气销售量较上一期间减少20%至约410万立方米(2024:515万立方米)。
随著武汉市政府加速在公共和私人交通领域部署新能源汽车,民生天然气旗下压缩天然气配送业务前景受压。
集团将继续透过民生天然气在武汉市经营压缩天然气配送及物流业务,主要旨在履行为当地公车提供加气服务的义务。鉴于压缩天然气配送及物流业务前景受压导致民生天然气陷入亏损局面,集团现正审视该业务的发展潜力以评估可行方案,并竭力与潜在业务伙伴探索并凭藉集团多年来在能源领域积累之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及行业网络,以及公司于资本市场可动用之能力及资源,把握更广泛的能源相关业务的合作及协作机会。
煤炭贸易期内,集团开展一项涉及动力煤贸易的新业务分部,此乃为使集团的收入来源多元化,并把握能源领域内更广泛的市场机遇的一项策略性举措。此项新业务依托民生天然气多年来在能源领域建立的现有网络、声誉及关系。集团透过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开展煤炭贸易业务,向各供应商采购动力煤,并安排向客户销售及交付。
收入来自动力煤销售,其溢利由动力煤的采购价与销售价之间的差额并扣除相关营运成本后厘定。该业务已于2025年7月开始营运,期内,动力煤销售达约33,000吨,所产生的总收入约人民币1,410万元(不含税)(相当于1,540万港元)。直接归属于该收入的销售成本约为人民币1,400万元(相当于1,530万港元)。计入初期营运开支后,煤炭贸易分部于期内录得分部溢利约人民币5万元(相当于6万港元)。作为一项新业务,初期表现受启动成本及建立稳定供销渠道所需时间的影响。
煤炭贸易业务受商品交易固有的特定风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i)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影响溢利率;(ii)与供应商及客户信用状况相关的交易对手风险;及(iii)潜在的物流或供应链中断。集团已实施内部控制程序,包括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以减轻该等风险。展望未来,集团将透过拓展客户群及确保更可靠的供应来源,审慎拓展煤炭贸易业务。管理层将聚焦实现合理盈利增长并确保该业务分部为集团整体业绩作出积极贡献。集团将持续密切监察该业务分部的表现、相关风险及市场环境,以指导其未来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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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于2025年9月30日,公司主要透过投资联营公司投资于中国香港之物业,原因为集团对物业调整周期可能下跌保持谨慎态度,并著手重新部署旗下物业分部的重心,力求抵御未来任何不利因素,同时把握政府放宽物业市场规管及可预见未来经济复苏所带来的机遇。
受利率不确定波动、经济低迷及中国香港办公室需求疲弱所影响,物业业务于期内录得分部亏损约200万港元(2024:1,100万港元),主要包括期内摊占联营公司之亏损200万港元(2024:600万港元)及上一期间中国香港投资物业之公平价值变动亏损约500万港元(2025:无)。
证券证券分部录得分部亏损约1万港元(2024:1万港元)。于2025年9月30日,集团非持作买卖之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约为2.42亿港元(31.3.2025︰1.94亿港元)。期内公平价值增加约6,000万港元(2024:减少2,900万港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集团在管理集团之证券组合时采取审慎且严谨之方针。集团将继续监察其证券组合及物色投资机会,务求于未来实现投资组合价值的增长。
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业务于期内录得分部亏损约2,200万港元(2024:8,800万港元),主要由于期内摊占所投资联营公司亏损约3,400万港元(2024︰7,000万港元)所致。于2025年9月30日,集团非持作买卖之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约为3,900万港元(31.3.2025:4,700万港元)。期内公平价值减少约800万港元(2024:
30万港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
集团就管理其直接贷款融资业务采取谨慎方针,旨在逐步建立一个信誉良好的客户群。
于2025年9月30日,仅一笔本金额为114.7万港元之应收贷款仍未偿还(31.3.2025:450万港元)并于报告期末后已悉数偿还。直接贷款融资业务于期内贡献收入约8万港元(2024:60万港元)。
集团持有明乐企业有限公司(‘明乐’)及BigMax Limited(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明乐集团’)三分之一股权,该两间公司均为由梧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13.HK)间接拥有66.67%权益之附属公司,明乐为在中国香港从事放债业务之持牌放债人。
期内,集团就其于明乐集团之投资摊占亏损约200万港元(2024:800万港元)。集团透过其拥有40%权益之联营公司Golden ThreadInvestments Limited(‘GoldenThread’)参与融资业务,于期内,集团就其于Golden Thread之投资导致集团产生摊占亏损约3,700万港元(2024:4,600万港元)。
集团透过股权投资参与综合金融服务领域,特别是持牌证券经纪及孖展融资业务,与业界伙伴分享该领域的知识、专长及网络。
于2025年9月30日,集团透过对Zaotos Capital Limited(前称HopeCapital Limited)的股权投资,间接持有希望证券有限公司的27.13%股权,该公司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受规管活动(包括买卖证券及期货合约并就此提供意见以及提供资产管理)之持牌法团。于2025年9月30日,集团亦持有HE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的31.02%股权,该公司从事库务业务。该等股权投资分类为公司之联营公司,而集团于期内摊占溢利约500万港元(2024:亏损1,600万港元)。
集团将继续在审慎之信贷政策下探索金融服务业务之商机,并通过与其他经验丰富的行业参与者建立伙伴关系借助其专长及竞争优势,以为集团提供稳定优厚的收入来源。
业务展望:
考虑到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利率不明朗因素可能打击商业信心及资产市场,董事局采取审慎方针,不时对集团资产进行策略性检讨,务求为公司股东带来最大回报。撤出低效并录得亏蚀之投资为集团带来资本及财务灵活性,可于日后商机涌现时加以把握,借以提高集团之营运效率及投资回报。集团将透过投资于前景乐观之业务,探索多元化发展及扩大其业务及投资组合之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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