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主要从事(i)金融服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牌照进行业务;(ii)信贷及借贷服务,根据放债人条例(‘放债人条例’)牌照进行业务;(iii)其他金融服务;(iv)物业投资及租赁;及(v)战术及策略投资。
报告期业绩:
集团于本期间之整体收益(包括其他收入及收益)约为548,800,000港元,较上一期间增加约423,800,000港元。金融服务收入,包括其他金融服务,合共约为15,5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20,200,000港元)。集团信贷及借贷业务之利息收入增加至约20,9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2,300,000港元)。本期间租金收入轻微减少至约4,7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5,500,000港元)。本期间战术及策略投资业务收益增加至约506,2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97,000,000港元),主要由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的未变现公平值收益净额约460,0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本期间,中国香港经济在外贸强劲、内需改善及金融市场情绪增强的支持下呈现明显好转。第一季实质本地生产总值按年增长5.9%,创下近五年来最强劲的季度增长。受惠于全球对人工智能相关电子产品的坚实需求,六月份商品出口亦增长强劲。在消费者与营商气氛相对稳定的背景下,私人消费与投资开支有所增长,本地情况亦有所改善。由于本期间一个月中国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显著下降,金融环境变得更加宽松,有助改善流动性。同时,恒生指数录得强劲反弹,反映投资者信心回暖。尽管外部不确定性(包括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及潜在通胀压力)仍构成主要下行风险,但中国香港二零二六年的整体经济前景大致保持韧性。
集团之主要业务分为以下业务分部:
(1)金融服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持牌经营的业务集团持有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颁发的一套全面牌照,可从事广泛的受规管活动,包括第1类(证券交易)、第2类(期货合约交易)、第3类(杠杆式外汇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5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第8类(证券保证金融资)及第9类(资产管理)。
受市场竞争影响,本期间分部收益轻微下降约11,6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3,900,000港元),而本期间之分部溢利约为6,2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上一期间约为46,600,000港元),原因是上一期间有非经常性拨回36,700,000港元的孖展贷款减值亏损。
(2)信贷及借贷服务
(i)业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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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经营信贷及借贷服务业务。集团维持随时可动用的资金及具备充足的借贷能力,以把握潜在商机。集团利用现有的一般营运资金为其信贷及借贷服务业务提供资金。集团信贷及借贷服务业务的主要对象为财务状况良好且信贷风险较低的客户(例如持有有价资产的上市公司)。集团锁定信誉良好的高知名度借款人(即(a)上市公司;(b)业务根基稳固的公司;及(c)持有有价资产且具备良好还款记录的客户)。集团仅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客户提供贷款:
(a)具高知名度、信誉良好且与集团无关联的借款人;(b)由集团董事、高级管理层、业务伙伴或现有╱过往借款人介绍及╱或推荐;以及(c)其信誉状况及贷款抵押品已由集团指定董事评估并获得批准。
(ii)内部控制程序信贷审批流程及信贷风险评估集团透过内部信贷及贷款政策(‘该政策’)管理信贷及借贷风险,该政策订明借款人资格准则、产品限额、抵押品要求及独立审批流程。财务团队员工可启动申请、收集客户资料及进行初步评估,但并无审批权限。所有贷款均须由财务团队员工及集团的任何两名指定董事组成的指定委员会(‘指定委员会’)审查及批准,而由执行董事张嘉仪女士及公司的公司秘书组成的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则每月审查贷款组合。审批工作流程包括搜集客户资料、初步评估、信贷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及条款、最终批准、董事会会议记录、签署贷款文件、拨款及存档。
信贷风险评估的重点在于借款人的身分、背景、借款目的、还款能力、收入或资产证明、信贷记录、法律查核结果、贷款期限、抵押品质量、产权负担、可销售性、估值及贷款价值比。该政策亦要求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并针对高风险客户(包括非面对面客户、政治敏感人士、不记名股份公司,以及与遵循反清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FATF)法规方面措施薄弱的司法权区有关联的客户)实施加强尽职调查。贷款条款及定价须参照信贷风险、市场利率、资金成本、借款人财务实力、抵押品及还款能力进行评估;若与信贷评估要求有任何偏差,必须记录理由并经集团一名指定董事批准。
关于信贷风险监察与贷款减值,该政策要求每六个月持续审查客户资料及交易、每年对抵押品重新考量评估、每年对抵押品价值及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压力测试、检视贷款组合结构与集中度,并对屡次逾期还款的借款人提交观察名单报告。本金及利息的收款情况由会计部门负责监控;若逾期还款超过60天,财务团队人员必须通知集团一名指定董事以决定追讨措施。倘若集团一名指定董事认定某笔贷款无法收回,则必须计提坏账拨备以避免应收款项被高估,形成该政策的贷款减值触发机制及拨备方法。
(iii)贷款主要条款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公司的信贷及借贷服务业务有18名客户(均为独立第三方)(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名),而包括定息及浮息贷款垫款在内的应收贷款净额合共约916,0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412,800,000港元)。
(iv)前五大借款人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来自最大借款人的应收贷款及利息为100,400,000港元(占集团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约11.0%),而来自五大借款人的应收贷款及利息合计约为422,400,000港元(占集团应收贷款及利息总额约46.1%)。
(3)其他金融服务
为了令集团之金融服务更多元化,集团亦在中国香港从事提供企业顾问相关服务之业务。于本期间,分部收益约为3,9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6,300,000港元),而该分部录得亏损约2,6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500,000港元)。顾问服务收入减少主要反映本期间该分部竞争加剧及个案处理时间延长。
(4)物业投资及租赁于本期间,分部收益约为4,7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5,500,000港元)及分部溢利约为12,0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亏损约67,800,000港元)。尽管租金收益维持相对稳定,但分部收益主要归因于本期间受本地商业物业市场复苏影响,投资物业产生12,000,000港元的公平值收益。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集团于中国香港持有4项商业物业以租赁予独立第三方租户赚取租金收入,总公平值为325,5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313,500,000港元)。
(5)战术及策略投资集团录得约506,200,000港元的分部收益(二零二五年:约97,000,000港元),主要由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资产公平值收益净额约459,6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79,100,000港元)。于本期间,分部溢利约为817,2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40,400,000港元),主要由于应占联营公司(其中一间主要从事持有上市股本投资)溢利约311,600,000港元(二零二五年:溢利约44,400,000港元)。
公司一直积极物色投资机会,以保障长远可持续发展,并为股东创造更佳回报。于本期间,公司以每股1.986港元发行189,105,535股股份,作为公司以每股0.494港元认购威华达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622.HK)(‘威华达’)760,250,187股股份的代价。公司发行新股后不仅股本增加1,132,800,000港元,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透过持有威华达股份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投资,集团更于其他全面收益项下录得570,200,000港元的未变现收益。由此可见,此次换股对集团有利且符合其利益。除增加集团资产外,此次换股亦使集团运用合作伙伴的专业知识,在金融服务领域开拓更多商机及合作机会,从而实现收益多元化及提升资本效益。
业务展望:
全球经济前景仍不明朗,近期国际评估显示,全球经济虽呈稳定增长,但增长态势不均衡;通胀压力持续存在;能源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地缘政治风险居高不下;且金融市场可能再次出现重新定价的情况。在此背景下,集团将继续贯彻严谨的资本配置、审慎的风险管理,并有选择性地把握能提升长期股东价值的业务发展机会。
中国香港持续巩固其作为虚拟资产(‘虚拟资产’)主要受规管枢纽的地位,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正不断完善虚拟资产交易、托管、咨询及管理服务的监管架构。这些发展为市场完整性、投资者保障及可持续创新提供更清晰、更全面的框架,并为集团持续发展虚拟资产策略奠定合适的基础。
集团正筹备在法规监管下参与虚拟资产领域,并仅打算在适用的监管框架内发展此项业务。作为此项准备工作的一部分,集团正寻求取得相关牌照升级,以扩大其服务能力。集团亦正密切关注市场、技术及监管方面的发展,与机构合作伙伴及业界参与者保持互动,并培养相关人才及营运能力。综合考量其财务资源、持牌平台,以及在系统、治理及人员方面的持续投资,集团相信已具备稳健基础,可在市场条件允许及取得适用监管批准的前提下审慎推进其虚拟资产发展计划。
集团筹备在法规监管下参与虚拟资产的同时,将持续强化与虚拟资产相关的营运、合规及风险管理能力。
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已获证监会发牌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从事第1类至第9类受规管活动。凭借此全面的持牌平台,集团拟强化其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并在符合适用监管要求及集团审慎增长策略的前提下,发展以科技为驱动的受规管金融服务,包括虚拟资产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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