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业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国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能源’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录得70,700,000港元之营业收益。
报告期业务回顾:
今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4.7%。随著经济改善及各行业电气化加速,电力需求相应增长。电动汽车及人工智能所需数据中心等行业用电量增加为需求提供支持。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中国总用电量较二零二五年增加5.3%,达5,100,000吉瓦时(‘吉瓦时’)。
然而,对中国风电行业而言,二零二六年上半年是艰难的时期,特点是风况欠佳、限电率高,以及随著政府减少补贴并增加按市场价格出售的电量,电价持续偏低。
与二零二五年观察到的强劲有利风况不同,二零二六年中期期间的气象模式抑制了平均风速,导致发电量大幅减少。此外,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的积极产能扩张(期间风电及光伏建设远超电网及储能基础设施)导致今年上半年的限电率上升49%。中国风电及光伏装机容量分别增长18.5%及15.8%,总计分别达到796吉瓦(‘吉瓦’)及1,525吉瓦。然而,尽管产能增加,风电总发电量为598,000吉瓦时,较二零二五年仅增长1.7%,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1.7%。光伏总发电量为655,500吉瓦时,较二零二五年增长约17.2%,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9%。
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拥有八个风力发电场及一个分布式太阳能项目正在营运。总发电装机容量为738兆瓦,净发电装机容量为427兆瓦。
公司在河北、河南及内蒙古等营运省份地区的风况较二零二五年中期期间恶化。嵩县风速下降19%至4.7米╱秒,四子王旗一期下降2%至5.7米╱秒,四子王旗二期下降3%至6.4米╱秒,单晶河下降7%至6.2米╱秒,绿脑包下降9%至6.9米╱秒。昌马及牡丹江风速分别维持于6.9米╱秒及5.4米╱秒不变。由于整体风速下降,公司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二六年上半年的总发电量下降至739.3吉瓦时或1,007利用小时,较二零二五年中期期间的848.7吉瓦时或1,156利用小时减少13%。
中国再生能源于今年上半年受限电增加严重影响。随著所有新竣工风力发电场投产,电网无法吸纳所有增加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容量。因此,中国再生能源的限电由二零二五年同期的6.0%增加至8.7%。原合约规定的达到30,000小时风力发电量上限的风力发电场取消补贴属预期之内。然而,中国再生能源亦被要求按市场价格出售更多电力。因此,撇除单晶河及昌马合约电价补贴取消的影响,中国再生能源于中期期间的平均电价同比维持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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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位于黑龙江省,拥有合共59.5兆瓦风力发电容量。风力发电场于二零零七年第四季开始商业营运。集团为主要股东,分别持有86%及86.7%股本权益。于二零二六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与去年中期期间相比维持稳定,惟限电较高。牡丹江及穆棱风力发电场发电量约为21.0吉瓦时,相当于353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22.9吉瓦时(相当于386利用小时)减少8.3%。
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拥有合共99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由集团全资拥有。其位于内蒙古西部四子王旗乌兰花以北16公里。一期及二期已分别于二零一一年一月及二零一五年一月开始商业营运。于二零二六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差。此外,四子王旗一期限电由二零二五年的14.1%增加至二零二六年的32.2%;四子王旗二期则由二零二五年的10.6%增加至二零二六年的29.9%。四子王旗一期及二期风力发电场之发电量约为72.8吉瓦时,相当于736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111.2吉瓦时(相当于1,123利用小时)减少34.5%。
单晶河风力发电场
集团拥有位于河北的200兆瓦单晶河风力发电场之40%实际权益。主要及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之风力资源分部,持有60%权益。整体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开始商业营运。由于此项目透过国家招标获得,该风力发电场并无限电。于二零二六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差。单晶河项目之发电量约为212.7吉瓦时,相当于1,064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243.9吉瓦时(相当于1,219利用小时)减少12.8%。
昌马风力发电场
昌马风力发电场位于甘肃省,为与中节能之合营项目。集团拥有该项目公司40%实际权益。此201兆瓦风力发电场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开始商业营运。由于此项目亦透过国家招标获得,故该风力发电场并无限电。于二零二六年首六个月,风力资源较去年稍好。昌马项目发电量约为257.9吉瓦时,相当于1,283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254.0吉瓦时(相当于1,264利用小时)增加1.5%。
绿脑包风力发电场
绿脑包风力发电场为与中节能之合营项目,毗邻单晶河风力发电场。集团拥有其30%实际权益。该风力发电场的装机容量为100.5兆瓦,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开始商业营运。有别于单晶河,绿脑包并非透过国家招标获得,故并不享有低限电待遇。二零二六年上半年的风力资源较二零二五年差。限电由二零二五年的15.9%增加至17.4%。绿脑包总发电量约为107.5吉瓦时,相当于1,069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123.4吉瓦时(相当于1,228利用小时)减少12.9%。
嵩县风力发电场
嵩县风力发电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嵩县,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为74兆瓦,由集团全资拥有。首批36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开始商业营运,而整体74兆瓦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已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开始全面营运。二零二六年上半年,风力资源较去年差。此外,中期期间限电由二零二五年的5.5%增加至7.1%。嵩县项目发电量约为67.4吉瓦时,相当于910利用小时,较去年发电量93.3吉瓦时(相当于1,261利用小时)减少27.8%。
南浔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南浔分布式太阳能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其为集团首个全资拥有的分布式屋顶太阳能项目。于中国再生能源母公司中国香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商业综合大楼南浔国际建材城逾60,000平方米的屋顶上,安装4兆瓦峰(‘兆瓦峰’)的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发电量售予南浔国际建材城,而任何超出部分售予当地电网公司。该项目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开始商业营运。于二零二六年首六个月,发电量约为1.9吉瓦时,相当于487利用小时。发电量较去年的2.4吉瓦时(相当于607利用小时)低20.8%。
商业模式及风险管理
中国再生能源之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担当投资者及营运商,负责获取、开发、建设及营运发电场,以向客户提供可靠的电力。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主要外来投资者之一,集团具备优势,为政府之低碳经济计划作出贡献。
集团策略‘壮大开拓恒久’引领公司未来的营运及发展。所有投资机会均由执行委员会及董事会按项目经济、环境及社会效益之综合评估进行审慎评估。公司计划继续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并寻找可壮大的投资机会。在中国再生能源,每千瓦时(‘千瓦时’)能量输出都至关重要。因此,公司致力于在业务及营运各方面进行创新及开拓,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最终目标为创造恒久价值并增加股东回报。
风险管理为集团内每个人的责任;风险存在于公司的业务及营运所在市场中。风险管理并非单一独立过程,而是融入日常业务过程中,从项目层面的日常营运至企业层面的策略制定及投资决策。
公司透过自下而上的方法,每半年识别及检讨现有及新增风险。识别出的风险随后于集团层面进行监察及讨论。风险管理过程由执行委员会及董事会监督,作为公司强大企业管治的元素。在中国再生能源内部,所有风险因素分为6个不同类别:
(i)政策及法规,(ii)法律及合规,(iii)安全、健康及环境,(iv)财务,(v)营运以及(vi)声誉,并透过评估其后果及可能性进行评估。集团凭藉持续及积极的风险管理方法,致力于识别重大风险并加以管理,以便了解、减少、降低或避免该等风险。
业务展望:
二零二六年上半年对中国再生能源及整个风电行业而言均属艰难。高限电率、风况欠佳及电价下降均导致集团录得亏损。展望未来,风况无法控制。然而,政府正寻求支持该行业。政府现正专注于风力发电场的质量而非规模,因此二零二六年的产能增长可能放缓。此外,政府正寻求透过加快建设特高压输电通道来支持该行业,意图将‘西电东送’及‘北电南送’输电通道扩大30%以上。国家电网已授权在‘十五五’规划期间进行人民币4万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较上一周期增加40%。灵活电网管理改善亦应在长期内减少限电,并安装更多储能系统。
此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就必须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比例设定具约束力的目标。钢铁、水泥及多晶矽等重工业现被要求其25.2%至70%的电力需来自可再生能源。
此外,人工智能及高密度计算基础设施的迅速扩张正在显著增加基础电力需求。政府亦在寻求‘算力电力协调’,将计算需求与可再生能源相匹配,并要求数据中心80%以上的电力来自可再生能源。
然而,鉴于目前产能过剩,中国再生能源希望在考虑进一步扩张前看到限电减少及市场价格稳定的具体证据。除非能够达到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否则公司不会扩张。公司目前的重点是改造其现有资产。公司仍在使用评估其位于黑龙江的牡丹江风力发电场重新供电的可行性,公司可在该风力发电场以先进的多兆瓦机组替换过时的风机,并将风塔提高至140米(该处风速较高)。不幸的是,该地区的限电仍然非常高,因此公司仍在评估情况。公司亦开始研究其他风力发电场在其二十年营运许可即将届满时的重新供电。
尽管盈利下降,但由于公司最近收到大量长期拖欠的应收账款,中国再生能源的现金流在下半年有所改善。集团拥有同业中最稳健的资产负债表之一,因其预见到风电产能过剩而未有扩张。鉴于其他国有企业开发商大量举债,资产负债表较弱,并面临限电、电价下降及高应收账款带来的现金流压力,中国再生能源的净负债比率为-10%,故其净现金为正数。如果由于限电及低电价导致行业回报持续缺乏吸引力,公司将继续考虑透过股息向股东退还现金。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集团就中国香港及中国大陆之业务,聘用合共91名雇员。公司的核心需求为确保吸引、挽留及部署具备获取、开发、建设及营运资产所需能力的雇员。于二零二六年,公司透过结合外部招聘及内部调动员工加强了资源及能力。该等措施使公司能够透过安全、项目管理及资产管理方面的共同标准及流程提升绩效。集团亦在认为对开发新项目及营运现有项目属必要时,按合约条款委任技术顾问。所有雇员的薪酬均根据其工作性质、个人表现、集团整体业绩及当时市况厘定。
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作为自二零零六年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领域最早的投资者之一,集团一直深度参与环境保护及支持中国低碳发展。中国再生能源致力于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改进及演进,以适应公司权益持有人不断变化的期望,同时平衡公司的股东、环境及公司营运所在社区的需求。
集团于甘肃、河北、黑龙江、河南、内蒙古及浙江等省份拥有738兆瓦营运中风力发电场及分布式太阳能项目。公司的大部分项目位于偏远北部地区。该等项目透过投资、减少当地污染及碳排放,以及透过聘用获得公平基于市场薪酬套餐的本地员工贡献当地社区,大幅造福当地经济发展。二零二六年上半年,中国再生能源的营运资产遵守所有当地环境相关监管要求。总发电量为741.3吉瓦时,公司减少了约240,000吨煤炭消耗及572,000吨碳排放。
公司重视透过了解及回应权益持有人的期望与彼等建立良好关系。作为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早期外资投资者之一,公司继续透过各种会议与利益持份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如国家及省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地方当局(如环保及土地局)及国家电网公司)保持紧密联系,以促进彼等了解公司的业务、营运及发展方向。
集团将继续透过投资各种可再生能源项目支持减少碳排放的目标。同时,随著集团规模扩大及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将探索其他途径进一步贡献公司营运所在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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