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物业投资及发展、物业管理、自来水供应及相关服务及金融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收入约172,924,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02%或约11,076,000港元。收入减少主要由于集团自来水供应及相关业务收入减少所致。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公司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为49,31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779,000港元或72.83%。该增加主要由于:(a)本期间赔偿亏损及其他费用,主要由于法院就与政府指定水厂的诉讼所作判决中判定的违约利息;及(b)中国企业所得税开支增加,主要由于清远市税务机关进行更新评估,并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通知供水拓展公司。
报告期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本期间’),集团主要从事自来水供应及相关服务、物业投资及发展和金融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约172,924,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之收入约184,000,000港元减少6.02%或约11,076,000港元。自来水供应及相关业务(包括水质检测、水管维修保养、水表维修及更换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之收入约157,13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之收入约173,408,000港元减少9.39%或约16,275,000港元,主要由于本期间与供水有关安装、建设及维护收入减少所致。
集团的物业投资及发展业务主要包括集团于广州的商用物业的租金业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集团物业投资及发展分部录得收入约15,628,000港元,较去年同期之收入约10,526,000港元增加约5,102,000港元。租金收入增加受到市场复苏及消费者信心改善的推动,导致二零二五年购物中心人流量增加及空置率下降。
集团的金融服务业为主要包括从事提供企业融资顾问、资产管理、保证金融资及证券经纪服务业务。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集团金融服务分部录得收入约163,000港元,较去年同期收入约66,000港元增加146.97%。金融服务业务收入增加乃由于本期间企业顾问收入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公司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49,311,000港元,较去年同期股东应占亏损净额约28,532,000港元增加约20,779,000港元或72.83%。该增加主要由于:
(a)本期间赔偿亏损及其他费用,主要由于法院就与政府指定水厂的诉讼所作判决中判定的违约利息;及(b)中国企业所得税开支增加,主要由于清远市税务机关进行更新评估,并于二零二五年下半年通知供水拓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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