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以及开发、制造及销售生物药品。
报告期业绩:
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中国业务,并以人民币计值。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实现营业额约876,5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约828,500,000港元增加5.8%。
相应地,集团的溢利较去年同期的约157,400,000港元增加3.8%至约163,40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亿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的愿景是成为一间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伟大企业。在经营策略方面,集团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因工程药物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rb-bFGF’)。
rb-bFGF能促进多种细胞的修复和再生。
集团的营业额主要由其眼科分部(‘眼科’)及外科(包括创伤护理及修复)分部(‘外科’,业务涵盖皮肤科、口腔科及妇产科等多个医疗领域)贡献。此外,集团通过战略投资新兴疗法扩大业务组合,聚焦肿瘤科、骨科及神经科。
现时,集团拥有六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销售的商业化生物制剂(统称‘bFGF系列’)。该等产品包括:贝复舒滴眼液、贝复舒眼用凝胶及贝复舒单剂量滴眼液(贝复舒用于眼部损伤修复);及贝复济液体制剂、贝复济冻干粉及贝复新凝胶(贝复济及贝复新用于创面修复)。bFGF系列均为集团开发及制造,其中三种bFGF系列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的国家一类生物制剂,四种被列入国家医疗保障局及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于回顾期间,bFGF系列的合并营业额总计占集团总营业额约83.5%。
除bFGF系列外,集团有不含防腐剂单剂量滴眼液(包括妥布霉素、左氧氟沙星、玻璃酸钠、盐酸莫西沙星及地夸磷索钠滴眼液)的商业化组合。于二零二五年七月,集团获得NMPA批准多剂量地夸磷索钠滴眼液在中国注册及商业化。
其他主要产品包括:适丽顺(用于治疗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中心性渗出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玻璃体出血、玻璃体混浊及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等的口服眼科产品)自二零二二年起已成为集团的核心产品及增长动力之一;
Carisolv龋齿凝胶及伢典医生口腔护理产品;及一系列产品及医疗器械(包括伊血安颗粒、软性亲水接触镜、紫外线光疗仪、皮耐克可吸收性敷料、适可健双层人工真皮修复材料、Osteopore在新加坡用于牙科手术的生物可吸收植入物(Osteomesh及Osteoplug)及其他用于近视防控的医疗器械,如眼调节训练灯及思问离焦定制眼镜)的营销及销售,以补充集团的眼科及外科治疗业务。为推动中长期增长,集团维持进行多项于临床计划不同阶段的稳健项目研究及开发(‘研发’)计划,专注单剂量眼科产品以及包含生长因子及抗体的生物制剂。公司致力于务实投入新产品及技术以强化集团的产品及研发管线,作为眼科近中期增长动力及肿瘤科新治疗领域的长期计划。目前处于临床开发后期阶段的眼科产品的主要投资概述如下:
...
SkQ1产品用于治疗干眼症的SkQ1的后期临床开发(‘SkQ1产品’)方面,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的公布所披露,第二阶段三期临床试验(VISTA-2)取得正面结果。临床试验研究在关键预定的次要终点指标(中央角膜荧光素染色)的统计数据重复明显的正面结果。试验结果显示中央角膜恢复透明(定义为中央角膜零染色),这表明SkQ1具有解决干眼症氧化应激的潜力。
诚如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三日的公布所披露,集团策略性地成功获得眼科领域与SkQ1相关的(i)专利转让契据;及(ii)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协议,独家权利包括全球市场(‘全球权利’)。
集团处于完成与SkQ1相关的化学、制造和控制(CMC)、专有技术及知识产权转让的最后阶段。同时,集团正在与监管机构重新建立VISTA计划,以在继续进行临床试验前减轻任何可识别的风险。由于所涉及的外部因素和技术挑战,上述任务将不可避免地耗费时日。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将适时知会股东及投资者有关发展状况。
SkQ1产品的临床开发及全球权利已产生实际投资成本总额约348,400,000港元于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下呈列为‘已收购无形资产’。投资成本占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总资产的10.8%。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中国境内中度至重度干眼症患者人数于二零二四年估计为约111,600,000人。预计SkQ1产品的潜力市场规模巨大。
为持续发展及执行SkQ1产品及SkQ1的全球权利(不包括中国),所述资产正在被剥离并注入新加坡DunaVisionPte.Ltd.,该公司为公司新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抗VEGF许可产品于二零二零年,集团与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宏汉霖’)订立共同开发及独家许可协议(‘共同开发许可协议’),共同开发一种内含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抗VEGF’)作为药性成分的医药产品(‘抗VEGF许可产品’),该药品拟用于治疗渗出性(湿性)老年性黄斑部病变(‘湿性AMD’)。于本报告日期,用于治疗湿性AMD之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HLX04-O(‘HLX04-O’)已获批准在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俄罗斯、塞尔维亚以及匈牙利、西班牙、拉脱维亚、捷克共和国及波兰等欧盟国家开展三期临床试验。迄今为止,用以治疗湿性AMD之HLX04-O先后于中国、拉脱维亚、澳大利亚及美国的三期临床研究已完成首例患者给药,且最后一名患者的最后一次访视已完成。此外,用以治疗湿性AMD之HLX04-O的1/2期临床研究结果已显示其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并展现出初步疗效。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获中国NMPA受理。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二日,集团与复宏汉霖订立一份经修订协议,以修订共同开发许可协议的若干条款,其中包括支付监管及商业销售里程碑的付款以及与抗VEGF许可产品有关的开发成本。
复宏汉霖为一家集团的控股公司,该集团主要从事(i)单克隆抗体(mAb)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及治疗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外);及(ii)转让其自有技术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与复宏汉霖共同开发抗VEGF许可产品的最高承诺投资总额为67,000,000美元(相当于约525,900,000港元)。
实际投资成本总额约426,700,000港元于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下呈列为‘已收购无形资产’。投资成本占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总资产的13.2%。抗VEGF许可产品可用于治疗湿性AMD、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视网膜静脉阻塞引起的黄斑水肿及近视性黄斑部病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中国境内该等4类病患人数于二零二五年估计为约16,400,000人。假设每病患于治疗的首年服用4个剂量并于其后年度服用2至3个剂量,预计抗VEGF许可产品的潜力市场规模巨大。
除于SkQ1产品及抗VEGF许可产品的投资外,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及本报告日期,集团作出及持有的各项投资占集团的总资产均少于5%。
于回顾期间,集团已与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合作,以共同经营眼底人工智能业务。此外,集团已与浙江视方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视方极’)就视方极的富马酸依美斯汀及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订立独家分销协议。富马酸依美斯汀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成人及3岁及以上儿童的过敏性结膜炎,而盐酸奥布卡因滴眼液主要用于角膜表面麻醉。新添置将进一步丰富集团的眼科产品组合,并加强其于眼科领域的市场地位。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