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新能源工业车辆的研究、开发、制造及销售。
报告期业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实现收入为人民币326.8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67.5百万元增加22.2%。该等变化主要由于电动宽体自卸车收入占比增加。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的财务收入为人民币4.2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4百万元减少34.4%。此回落主要是由于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减少。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产品与技术开发公司是中国新能源工程机械行业的先驱,在动力总成设计、电子电气架构及机器智能化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基于公司过往的技术经验与平台化的技术,公司坚定持续的开发大电量、大吨位的新能源和智能化产品,在矿山应用场景等细分领域保持优势。
于2025年上半年,公司加快了自制底盘的电动宽体自卸车批量生产,公司的800V电压平台技术使得公司的产品充电时间降低了10%以上。公司启动了135/145平台充换电技术、135吨级800kwh换电车型、145吨级增程式电动宽体自卸车、528kWh大电量长续航6吨电动装载机、以及满足大理石装卸料场景的18吨电动叉装机等产品的开发,其中大电量快充技术与增程式产品将提高动力电池的利用率和续航里程,进而提升车辆的运行效率。
自动驾驶业务加速落地对于自动驾驶车辆而言,线控底盘是达成高阶自动驾驶的物理根基。公司凭藉整机研发与生产能力,并结合自动驾驶技术,实现了前装线控底盘的自动驾驶设备。这一成果促使公司自动驾驶设备的控制系统与自动驾驶演算法达成无缝融合,同时具备更优的成本效益。公司于2023年先后推出了露天矿山运输作业的自动驾驶电动宽体自卸车及无驾驶室的远程操作电动装载机。于报告期内,公司亦设计了无驾驶室的自动驾驶电动宽体自卸车。
于2025年上半年,公司自动驾驶设备销售收入占同期收入比例超过11%,已超过2024年同类业务全年的收入。公司此类业务的商业模式将推行以下3种方案:(i)向客户销售无人化电动设备;(ii)为第i类客户提供自动作业技术服务,并按期收取技术服务费;及(iii)销售前装线控底盘但不加装感知与智能化软件的电动设备。公司的自动驾驶业务主要基于自动驾驶设备的销售与技术服务,暂未采取持有资产运营模式,因此不会过于占用公司的流动资金。海外业务开展公司海外业务拓展的主要策略为:(i)随著‘一带一路’,为海外开采矿山的中资企业提供设备与服务;及(ii)为位于非洲、东南亚等矿产资源丰富且电力供应不足、用电成本相对较高的地区或国家的矿产企业,提供光储发电等电力解决方案,并将在此合作基础上为客户进一步提供电动宽体自卸车等电动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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