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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集团主要经营活动包括:(i)证券投资;(ii)提供证券经纪以及其他金融服务;(iii)资产管理;(iv)建筑机械租赁及销售;(v)提供维修及保养以及运输服务;(vi)物业发展;及(vii)放债。

报告期业绩:
于本年度,集团录得亏损约12百万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99百万港元),总收入约91百万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45百万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建筑机械及备用零件租赁及销售
集团的租赁机队提供多样化的建筑机械,包括各种不同承载力的履带吊机、流动吊机、升降工作台及地基设备。建筑机械来自日本、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部分来自欧洲。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经营的租赁机队约有131台(二零二五年178台)建筑机械。为确保持库存多元化、现代化,集团定期审查及更新其设备组合。董事会持续致力于监察日常营运,并定期评估其机队的营运策略及资金需求。必要时,会考虑营运需求、客户偏好及当前市况,调整机队升级策略。此外,集团提供备用零件,以支持客户的维修需求或特定要求。租售建筑机械及备用零件的于本年度收入减少约43.0%。减少主要是由于多个大型基建发展项目于近年竣工后,本年度开展的新基建项目数量较最近几年有所减少。
于本年度,集团的金融服务业务(包括提供资产管理、证券交易及其他金融服务)产生收入约为7百万港元(二零二五年约10百万港元),占集团总收入约7.7%(二零二五年约6.9%)。收入主要由于本年度中国香港股票市场较上一年度上涨动能减弱,且全年保持相对稳定。作为编制本年度的财务报表的一部分,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有关业务交易权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经评估后,并无确认减值亏损(二零二五年无)。放贷服务集团持有中国香港放债人条例项下之放债人牌照及放贷业务于中国香港乃通过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进行,向个人及企业授出贷款。集团在涉及贷款审批、贷款续期、贷款回收、贷款合规、监察及反洗黑钱方面致力遵守一套全面的政策及程序手册。
(a)其客户的规模、多元化及来源,以及放贷业务的资金来源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集团的应收贷款账面值约为8百万港元(二零二五年约2百万港元)。于本年度,集团自借款人逾期贷款的已抵押财产执行及变现取得约2百万港元(二零二五年无)。于本年度,集团已授出一项新贷款(二零二五年无)。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公司的应收贷款组合中共有4名借款人(包括2名个人及2家企业)。公司向不同背景的个人及企业客户提供按揭融资服务,包括业主及投资控股公司,其由销售人员介绍。放贷业务的资金来源于集团内部资源。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有两笔合共总金额约为58百万港元的贷款到期尚未偿还,全部有个人担保及╱或抵押品作抵押,年利率介乎12%至13%。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最大借款人的未偿还应收贷款账面值为约8百万港元(相当于集团应收贷款总额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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