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高密市从事销售天然气,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及销售燃气器具。
报告期业绩:
于本年度,集团收入为人民币334.6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70.4百万元减少9.7%。收入减少主要归因于(i)全球经济疲弱及复杂地缘政治局势带来的不明朗因素,导致高密市工业领域增长放缓;及(ii)天然气相关建造安装业务以及燃气器具销售业务的规模均有所下降。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为一家位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的天然气营运商。集团与高密市市政管理局订立特许协议,据此拥有独家权利于指定经营区域(占高密市总行政区域的约70%)(‘经营区域’)内经营管道天然气销售及相关业务。特许权的有效期为30年,直至2039年8月止。
于本年度,集团的收入主要来自高密市的天然气销售。其主要业务为管道天然气销售。于本年度末,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的客户包括(a)零售客户,包括160,592名住宅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391名工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及5,244名商业管道天然气活跃终端用户,较2024年年末分别增加约3.7%、4.5%及2.2%;及(b)三名批发客户,即邻近城市的天然气供应商或高密市的天然气加气站营运商。于本年度,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约为82.5百万立方米,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约5.8%。于本年度末,集团的城市管道网络包括约789.5公里的已完成中压管道。
虽然管道天然气销售仍是集团的核心业务,但集团亦从事于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销售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销售燃气器具。
2025年,由于国际地缘政治形势复杂多变,中国经济遭遇挑战。整体经济放缓,导致制造业活动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天然气消耗量减弱。由于集团的管道天然气客户大部分为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其中多为纺织或制造工厂经营者,对集团带来负面影响。
此外,由于2025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下行态势,集团受到该房地产市场状况疲弱的影响。高密市房地产新开发及新建设活动的减少导致对集团利润率相对较高的建设及安装服务以及销售燃气器具分部的需求下降。
尽管收入下降,集团于2025年仍取得较2024年更高的经营溢利。主要由于整体销售成本下降(该成本主要包含管道天然气采购成本)。2025年中国内地上游供应商的管道天然气市场价格较2024年整体走低,此乃受供应充裕及需求减少影响所致。根据政府定价政策,集团向住宅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收取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维持不变,而向工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收取的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则有轻微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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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集团2025年的净利润较2024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投资物业公允价值调整产生的净亏损规模扩大。
分部分析1.管道天然气销售集团向包括住宅、工业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零售客户以及批发客户供应管道天然气。于本年度,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总收入为人民币298.1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07.2百万元减少3.0%。于本年度,集团管道天然气销量约为82.5百万立方米,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87.6百万立方米减少5.8%。
零售客户销售:本年度向零售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287.5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95.5百万元相比,维持相对稳定。于本年度,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占集团管道天然气销售总额的大部分。于本年度,集团工业、住宅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45.2百万立方米、31.5百万立方米及1.7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57.7%、40.1%及2.2%。相较之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工业、住宅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分别为52.7百万立方米、29.5百万立方米及1.1百万立方米,分别占集团零售客户管道天然气总销量的约63.3%、35.4%及1.3%。
尽管集团向住宅及商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管道天然气销售量略有上升,惟仍不足以抵销向工业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的销售量下降;此项工业用户销量下降主要由于天然气需求减少,而需求减少的原因是全球经济疲弱及复杂地缘政治局势带来的不明朗因素,导致高密市工业领域增长放缓。
批发客户销售:本年度向批发客户销售管道天然气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0.5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7百万元减少10.3%。于本年度,集团批发客户的管道天然气销量为4.1百万立方米,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4.3百万立方米相比,维持相对稳定。此项销量下降主要由于集团其中一名批发客户的天然气需求减少,该客户在高密市经营天然气加气站业务。
2.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集团于高密市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向汽车用户供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于本年度,集团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业务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13.3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8.0百万元减少26.0%。该减少乃主要归因于(i)充电成本低,电动车日益普及,导致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车辆的整体使用量减少;及(ii)采购及管理成本高及毛利率低,集团于2025年9月关停另一家加气站。
3.建设及安装服务集团向物业开发商、住宅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及非住宅管道天然气终端用户提供建设及安装服务。于本年度,集团来自建设及安装服务的收入为人民币19.9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0.0百万元减少33.7%。该减少乃主要归因于(i)2025年洁净能源项目合同工程接近尾声,故该年度开展的洁净能源项目安装工程数量极少;及(ii)高密市房地产市场表现疲弱,导致新增物业的建造及交付量均较少。
4.燃气器具销售集团主要向业主及物业占用人销售燃气器具,如煤气炉、壁挂炉及热水器。于本年度,集团来自燃气器具销售的收入为人民币3.4百万元,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5.3百万元减少77.8%。该减少乃主要归因于(i)所有洁净能源项目均于2025年完成;及(ii)高密市房地产市场表现疲弱,导致新增物业交付量较少。
业务展望:
作为高密市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集团的业务得到强大的客户群支持,而随著集团管道网络的扩展及农村地区清洁能源项目的落成,客户群体亦稳步扩大。
集团致力持续改善天然气业务的安全管理,优先投资于营运安全管理。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加强技术能力外,集团亦将继续推广及提供燃气安全培训及教育,以确保集团全体员工,确保客户安全使用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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