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为于中国从事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脱硝催化剂。
报告期业绩:
于本期间,集团录得总收益约人民币69.7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52.3百万元增加33.3%。
报告期业务回顾:
平板式脱硝催化剂
来自销售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的收益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约人民币38.0百万元减少80.8%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7.3百万元,主要由于本期间内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的平均售价及销量下降所致。平板式脱硝催化剂市场主要来自于电厂客户、钢铁厂、水泥厂等。
蜂窝式脱硝催化剂
来自销售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收益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人民币10.7百万元增加467.3%至本期间的约人民币60.7百万元,主要由于本期间内蜂窝式脱硝催化剂的销量增加所致。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市场主要来自于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
车用脱硝催化剂
于本期间,集团自销售车用脱硝催化剂录得收益约人民币1.7百万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的收益约人民币3.6百万元减少52.8%。车用脱硝催化剂收益较二零二四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车用催化剂的销售订单大幅减少所致。
业务展望:
1、根据2025年上半年的市场竞争情况以及集团不同产品线的产能释放情况,继续调整和优化集团的报价体系,继续调整和优化销售激励制度,力争进一步扩大市场合同额;
2、继续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冶金行业等领域新型催化剂的市场营销工作。加强对新型催化剂的研发、试制和市场推广工作。工业领域新型催化剂是集团未来业务发展的保障,也是提高盈利能力的关键影响因素。
3、继续执行集团确定的产品出海战略,磨合海外团队,巩固已经取得的销售业绩,维护好已有海外客户关系,努力开拓新的海外客户。
4、继续巩固集团上半年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各项成果。继续通过对原材料性能研究、设备优化、能耗分析等手段,继续进行全方位的降低成本。
5、为了做好集团的市场拓展、成本控制、新产品研发等公司,集团要进一步加强人才的内部培养、储备轮岗、外部聘用等制度,实现人员的有序进出和人才的梯队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