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媒体广告及营销业务、环境维护业务及贸易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中期期间,集团录得收入约180,697,000港元,而去年同期的收入则约为104,428,000港元,增加约73.0%。
报告期业务回顾:
出售物业租赁业务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集团与独立第三方订立出售协议,据此,集团有条件同意出售,而独立第三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待售股份,代价为约77,525,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71,788,700元)。出售公司为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主要从事投资控股。出售集团主要从事物业租赁业务。
出售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及完成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作实。
完成后,出售集团将不再为集团的附属公司且其财务业绩将不再于集团的业绩综合入账。由于出售业务被视为一个独立主要业务,相应业务已被分类为已终止经营业务。
终止经营业务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物业租赁业务于本中期期间及去年同期被分类为终止经营业务。于扣除与出售事项相关的费用之前,估计集团将录得未经审核出售收益约24,226,000港元。
出售医疗器械业务于去年同期被分类为终止经营业务。
环境维护业务
环境维护业务总部位于成都,并扩展至中国其他地区,如新疆自治区、河北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服务范围主要包括(i)城市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ii)固体垃圾、大型垃圾及厨余垃圾的分类管理;及(iii)垃圾收集站设施的维护管理。
于中期期间,环境维护业务录得收入约36,040,000港元,而去年同期收入为约81,351,000港元。由于管理层谨慎行事及审慎投标新项目,二零二五年并无获得新项目,导致收入减少,因此环境维护业务的业绩较去年同期下滑。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集团共有7项(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7项)履行中之环境维护服务合约,余下合约期限的合约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79百万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约人民币1,155百万元)。
媒体广告及营销业务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公司开始于中国从事媒体广告及营销业务,并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开始录得广告收入。于中期期间该业务为集团产生收入约128,191,000港元(去年同期:约3,791,000港元)。
贸易业务于中期期间,贸易业务为集团产生收入约16,466,000港元(去年同期:约19,286,000港元)。
证券买卖于中期期间,集团积极投资证券市场及录得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收益约3,696,000港元(去年同期:约616,000港元)、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收益约21,033,000港元(去年同期:亏损约1,041,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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