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集团作为台州市领先的供水服务供应商,主营业务包括供应原水、市政供水及自来水。在原水及市政供水供应方面在台州市均排名第一。集团也直接向终端用户供应自来水及配送自来水之输水管网的安装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收入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274.9百万元增加人民币38.3百万元或13.9%至报告期间的约人民币313.2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1.原水供应项目
台州市供水系统(一期)设计供水能力为每天250,000吨,原水供应给当地市政供水服务供应商及温岭市泽国自来水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泽国自来水’)。台州市供水系统(二期)原水供水能力为每天490,000吨,其中每天380,000吨输送至集团的台州水厂。台州市供水系统(三期)原水供应能力为每天480,000吨,其中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原水供应能力为每天150,000吨。于报告期间,原水销售量为59.4百万吨,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61.6百万吨减少2.2百万吨。
2.市政供水供应项目
台州市供水系统(二期)的台州水厂设计市政供水能力为每天600,000吨(台州水厂二期扩容工程投入运行后,台州市供水系统(二期)的市政供水能力由每天366,000吨增长至每天600,000吨),台州水厂负责供应售予本地市政供水服务供应商的市政供水,台州市供水系统(三期)的东部水厂设计市政供水能力为每天284,000吨,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的南湾水厂设计市政供水能力为每天100,000吨。于报告期间,市政供水销售量为94.7百万吨,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77.9百万吨增加16.8百万吨。
3.自来水供应项目
集团负责为温岭市泽国镇当地终端用户(包括泽国镇的商业用户、政府部门、工业用户及居民家庭)供应自来水。于报告期间,自来水销售量为5.7百万吨,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为5.8百万吨。
4.安装服务
集团在经营自来水供应服务的同时,也承接供水管道安装工程,用以连接新终端用户至集团的管道网络,并就有关服务收取安装费。于报告期间,安装服务所得收入约为人民币3.3百万元,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9.8百万元减少人民币6.5百万元。
5.拓展项目
为拓市增收、挖潜增效,集团分别于2023年5月及2023年9月先后成立仙之泉及碧水科工,拓展包装饮用水和管道直饮水项目,推进集团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两个项目均处于前期业务拓展阶段,其中仙之泉已完成生产线验收投产,预计年产能可达1.35万吨,生产的仙之泉包装饮用水相继亮相亚运火炬传递台州站、市党代会、市两会、演唱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现场,并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定制生产。碧水科工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布点管道直饮水项目,目前已完成8个项目的管道施工或机房建设,其中9个项目已投入使用,其余7个项目处于试运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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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项目
于报告期间,集团在建工程项目为台州市供水系统(三期)、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台州市南片水资源优化利用工程和管道直饮水项目。台州市供水系统(三期)于2018年2月动工建设,于2022年10月建成投运;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于2018年11月动工建设,于2022年8月建成投运;台州市南片水资源优化利用工程已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碧水科工首个管道直饮水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
于报告期间,台州市供水系统(三期)及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项目各标段验收、整改和结算等扫尾工作持续推进,台州市供水系统(四期)占堂增压泵站在完成招标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台州市南片水资源优化利用工程扎实推进项目结算扫尾工程;碧水科工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布点管道直饮水项目,目前已完成16个项目的管道施工或机房建设,其中9个项目已投入使用,其余7个项目处于试运行中。
业务展望:
公司拟于2026年6月或将确定之较后日期在深交所推出类REITs,旨在投资底层资产并将其证券化,以及为集团业务的运营与发展筹集资金,建议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于2026年6月10日,董事会决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就建议认购事项及建议发行类REITs寻求股东批准。
为调整滨海水务之持股结构,以筹备认购事项及建议发行类REITs,于2026年6月10日,董事会决议批准滨海水务收购事项,据此,台州城市水务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购买滨海水务49%股权,代价约为人民币147.49百万元。公司于滨海水务收购事项中取得之实际权益比例为8.82%,对应实际代价约为人民币26.5482百万元。鉴于台州城市水务为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且台州城市水务所收取的现金代价将不会分配予台州城市水务的非控股股东,因此滨海水务收购事项将不会对集团综合现金流量产生任何影响。
滨海水务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进行认购事项,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8亿元,占类REITs总发行规模不超过40%。待发行类REITs后,公司作为次级类REITs持有人,将持有不超过40%的类REITs。其余部分(即不低于60%)将由优先级类REITs持有人通过在类REITs发行时认购类REITs之优先级份额而持有。
为发行类REITs,公司亦将委任华福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该项计划管理人﹙‘计划管理人’﹚。公司(作为卖方及原始权益人)、计划管理人(作为计划管理人并代表类REITs作为买方行事)与滨海水务拟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将滨海水务之全部股权转让至由计划管理人管理的类REITs,现金代价约为人民币301百万元。
建议发行类REITs亦须经深交所批准。
该等决议案已作为普通决议案于2026年7月21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集团于报告期间后概无发生其他须予额外披露或调整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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