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是投资控股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集团’)主要从事建设及配套服务(其包括设计、装修、装饰、改建及加建工程、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以及消费者产品业务。
报告期业绩:
于二零二五财政年度,集团的收益增加39.0百万港元至227.7百万港元(二零二四财政年度:188.7百万港元),而集团整体毛利增加8.3百万港元至44.3百万港元(二零二四财政年度:36.0百万港元)。集团录得年内亏损6.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财政年度:30.6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毛利增加以及其他借款利息导致融资成本减少及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之减值亏损拨回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及展望:
建设及配套服务于二零二五财政年度,建设及配套服务(其包括设计、装修、装饰、改动和添加、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是公司业务分部中的重心所在。于二零二五财政年度,建设及配套服务之收益增加14.8百万港元至80.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财政年度:66.0百万港元)。该分部的收益增加主要由于商业项目建设及配套服务贡献的收益增加所致。
消费者产品业务公司自二零二一年初起开展消费者产品业务。集团的消费者产品业务主要从事在中国生产及销售黄酒产品,包括不同口味及现代包装设计的中高档黄酒,目标是青壮年中产阶级到高档消费者。由于江西为中国黄酒于中国最受欢迎的地区之一,因此集团的消费者产品业务选择以江西为基地。集团在江西经营一家酒厂,黄酒产能为每年约3,000吨。
集团的黄酒产品主要以‘闽越红’、‘昙石山’及‘幸运之光’等品牌销售。为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及推出新产品以迎合市场需求,集团设有研发部门,负责品质提升及开发新酒产品。
集团的黄酒产品主要售予位于福建的酒类经销商及分销商,例如食品批发商、超市及百货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消费者产品业务之收益约为146.9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的122.7百万港元收益增加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