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生物降解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报告期业绩:
本期内,集团收益录得减少约21.8%至约人民币153.9百万元,而上期则为约人民币196.9百万元增长约8.6%。该减少主要归因于本期内国内消费者购物习惯由实体店转向线上,导致国内消费需求减弱,因而现有客户(尤其是连锁超市)的订单减少,显著影响生物降解购物袋及生物降解连卷袋的销售量。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成立于2014年3月,主要从事开发及制造不可生物降解汽车塑料部件。为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政府颁布及实施的环保政策法规,限制或禁止使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控制塑料污染(‘政策法规’),自2015年起,公司在保持不可生物降解汽车塑料部件业务的同时,逐步将业务多元化,转向开发及制造生物降解塑料产品。开发及制造不可生物降解汽车塑料部件业务占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上期’)收益总额分别约6.5%及约6.7%。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市日期’)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司股份(‘股份’),在强化品牌资产及股东基础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这一战略举措使公司处于有利地位,以达成公司在生产力、创新技术及可持续发展方面进一步拓展集团业务的使命。
因此,集团主要在中国东北从事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开发及生产,公司的可生物降解产品组合主要包括:
(i)生物降解连卷袋;(ii)生物降解购物袋;及(iii)生物降解包装缠绕膜。本期间,公司所有可生物降解产品均销往中国客户,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占集团可生物降解塑料产品收入约90.4%(过往期间:约79.9%),而销往中国其他地区的销售额则占集团剩余约9.6%(过往期间:约20.1%)。
为增强集团的生产能力并优化可生物降解塑料产品的生产线,集团作出策略决策,于2024年底搬迁所有机器设备并终止东莞及安吉工厂的租约,从而整合生产,并将业务集中在集团位于中国吉林省长春的主要生产基地。
于2025年1月,集团完成收购位于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的一块土地,总占地面积为31,615平方米(‘该土地’)。其后,集团于2025年6月与一名承建商订立建设工程合约(‘建筑工程合约’),在该土地上兴建一个总建筑面积约80,298平方米的生产基地(‘兴建工程’)。截至本报告日期,该兴建工程正按计划推进,预计于2025年11月投入试运转及生产。
公司相信,在长春建立额外生产基地将带来多重效益,包括:(i)策略整合及成本效益;(ii)市场重组以服务核心客户群;(iii)增强长春的生产管控能力及成熟的执行能力;及(iv)资源优化。展望未来,长春将成为集团生产策略的基石,确保在动态市场环境中保持可扩展性、成本竞争力及韧性。集团曾参与讨论及制定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即‘GB/T38082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颁布该标准。自此以来,‘GB/T380822019’仍为中国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的唯一国家标准。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