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主要从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提供清洁及维护服务。公司控股股东为李承华先生(‘李先生’)及陈黎明先生(‘陈先生’)(‘控股股东’)。
报告期业绩:
二零二五年,在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房地产行业波动所带来的严峻形势下,挑战与机遇并存。报告期间,公司录得总收益约人民币694.9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年’)约人民币673.6百万元增长约3.2%。其中,收益主要来自物业清洁,包括商业楼宇、住宅楼宇、购物商场等。报告期内毛利约为人民币118.3百万元,而二零二四财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00.7百万元。
于报告期间,除税后纯利约为人民币25.2百万元,而二零二四财年的纯利则约为人民币49.2百万元。公司的现金流维持稳健,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67.9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年,在全球经济前景不明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房地产行业波动所带来的严峻形势下,挑战与机遇并存。报告期间,公司录得总收益约人民币694.9百万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四财年’)约人民币673.6百万元增长约3.2%。其中,收益主要来自物业清洁,包括商业楼宇、住宅楼宇、购物商场等。报告期内毛利约为人民币118.3百万元,而二零二四财年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00.7百万元。
于报告期间,除税后纯利约为人民币25.2百万元,而二零二四财年的纯利则约为人民币49.2百万元。公司的现金流维持稳健,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人民币67.9百万元。
业务展望:
自集团于二零零零年成立并进驻广州以来,公司已在广东省建立稳固地位。鉴于中国经济和城镇化进程持续增长,以及新建物业数目的预期增加,除了通过内生增长措施实现业务增长外,公司亦计划利用自身在清洁及维护服务领域的丰富经验,扩大公司在现有市场和新市场的业务影响。公司有意将模式复制至中国其他对物业清洁服务需求旺盛的地区。此外,集团亦可能透过收购及╱或投资大湾区的清洁及维护服务供应商,探索及寻求机会扩大客户基础,并加强公司在其他省份的地理覆盖面,从而扩大地理覆盖范围,并为即将完工的大型基础设施提供清洁服务参与竞标。董事会认为上市已影响客户对集团的看法,并认为公开上市是一种补充推广形式,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有助加强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声誉、促进商业机会及与潜在业务合作伙伴合作,并为公司提供更广泛的股东基础,以提高公司股份(‘股份’)交易流动性。此外,倘有未来业务扩展及长期发展需求和目标,上市将使公司能够进入资本市场,以便未来以股本及╱或债务的形式筹集资金,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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