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业务为销售巴士车身、买卖巴士车身套件及零部件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报告期内,集团录得收益约11.70百万美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约8.81百万美元增加约32.7%。录得增加主要可归因于主要交付予新西兰及马来西亚之客户之已完成订单增加,令销售巴士车身及套件之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设计、组装及制造巴士车身及装配巴士。集团将目标市场主要分为两个分部,分别为核心市场(包括新加坡及马来西亚)及拓展中市场(包括集团将其产品向外出口之所有其他市场,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香港及美利坚合众国(‘美国’))。集团之巴士产品包括铝制城市巴士及长途巴士,主要交付予目标市场之公营及私营巴士运输营运商。
集团之产品主要包括单层、双层及铰接式城市巴士以及单层、双层及高层长途巴士。
集团之产品售予公营及私营巴士运输营运商、底盘主要营运商及其采购代理、巴士装配商及制造商,所采取之形式有两类:(i)为其车身(半散件组装(3)及全散件组装(2))当地组装及后续销售;及(ii)巴士整车(完成车(1))。
除制造车身及装配巴士外,集团亦就维护车身及销售相关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
于报告期内,集团约84.5%(二零二四年:约77.8%)之收入贡献自销售车身及套件分部,其中主要来自铝制巴士及车身销售。因采用铝金属作为材料符合环境标准,铝制巴士及车身之需求将继续为业务增长之主要动力。鉴于铝金属重量较轻及所带来之能效更佳,铝金属很有可能成为巴士尤其是电动巴士优先采用之材料。
于报告期,集团向客户交付合计72辆完成车(1)及47件全散件组装(2)。(1)完成车:完全组装完成之巴士,可即刻投入使用(3)半散件组装:两个分部分别为(a)销售车身及套件;及(b)销售部件及提供相关服务。
销售车身及套件分部:
销售车身及套件分部是集团之主要收入来源,而巴士整车作为集团之主要产品,其销售额于报告期贡献了约84.5%(二零二四年:77.8%)之收益。于报告期内,该分部产生之收益约为9.88百万美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之约6.86百万美元增加约44.0%。该分部之收益增加乃主要由于交付予新西兰及马来西亚之已完成巴士整车订单数目增加。于报告期内,集团主要向新西兰、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及美国之客户合共交付72辆完成车(二零二四年:58辆),并向新西兰及中国香港之客户交付47件全散件组装(二零二四年:4件)。销售部件及提供相关服务分部销售部件及提供相关服务分部是集团之第二收入来源,当中收益主要产生自向集团客户提供售后服务及销售部件。于报告期内,该分部产生之收益约为1.70百万美元,较二零二四年同期约1.96百万美元减少了约12.9%。该减少主要是由于在新加坡提供之维修及售后服务量下跌,而此需求与累计售往新加坡之巴士数目相互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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