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i)车模制造及销售;(ii)电子产品销售;及(iii)综合金融服务。
报告期业绩:
集团总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8.9百万元增加约76.8%至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21.9百万元。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收益增长主要得益于集团在智能车模业务录得增长;及新增综合金融服务板块的业务录得高利润收益。
报告期业务回顾:
智能玩具
智能车模
集团的智能车模主要包括全功能无线电遥控车模,该等产品按不同比例生产。于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的智能车模大部分为‘奇士达’品牌产品和公司与知名汽车制造商推出的联合品牌产品。集团亦通过原设备制造(‘OEM’)及原设计制造(‘ODM’)模式以海外客户的品牌制造产品。
为巩固长期竞争力及加强研发能力,集团于期内收购一系列软件著作权,主要包括智能玩具电动遥控车管理系统、智能车辆导航系统及驾驶数据管理系统。
该等软件著作权使集团各产品线能够实现实时电子控制、智能路径规划及遥测数据追踪。透过将该等技术应用于其‘奇士达’品牌及联名无线遥控车产品,集团可提升用户互动体验、优化产品性能,确保集团在不断发展的智能玩具市场中保持高度竞争力。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来自智能玩具车模销售的收入较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68.9百万元增长约
20.2%至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82.9百万元,主要由于产品功能的提升。
智能互动式玩具
集团的智能互动式玩具产品主要以‘奇士达’玩具品牌生产和出售,包括智能互动式玩具套装、活动玩具及音乐玩具,部分玩具可播放音乐并具有播放功能,旨在激发儿童感官发育。由于集团业务发展政策调整,于二零二六上半年,集团没有从智能互动玩具品类录得任何收入(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零)。
传统玩具
传统玩具包括传统玩具车、传统教育玩具、玩偶及其他如户外及体育以及婴儿玩具等传统玩具。
期内,集团并未录得来自传统玩具的任何收入(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无)。
鉴于中国境内零售市场低迷及利润率低,集团暂停传统玩具的生产及销售,直至市场状况改善为止。
品牌
集团的智能玩具、传统玩具产品为(i)‘奇士达’品牌的产品;(ii)与知名汽车制造商、动画电视剧集或电影所塑造的流行娱乐角色或玩具品牌拥有人推出的联合品牌的产品;或(iii)使用公司海外客户的品牌(主要指集团以ODM及OEM模式制造的产品)的产品,以及售予客户使用客户各自品牌的产品。
集团相信与其他知名品牌的共享品牌使集团能够利用国际知名品牌的营销优势,以方便地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对正品的认可,并在大众市场上建立信誉及市场接受度。集团将继续寻求与其他知名品牌合作的机会,以提升其产品的市场流通性。
...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