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于中国内地(‘中国内地’)从事营运金融服务平台、提供其他贷款服务及财务顾问服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集团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59,569,000元,较去年同期约人民币60,990,000元减少约2%,主要由于期内平台服务收入减少所致。
收益明细中,金融服务平台收入约为人民币52,523,000元,减少约8%。于回顾期内,委托贷款及其他贷款服务收益约为人民币7,046,000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金融服务平台
公司自二零一五年起开始运作金融服务平台。集团的金融服务平台初步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透过持续发展该业务,集团于二零一八年进一步推出其财务管理服务平台,以提供银行及存款管理服务。其于关键时间的营运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此外,该平台设有风险控制模块,以防止公司客户重复借款并识别欺诈及税务支付模式以及发展数据。集团在提供专业化及个人化金融服务方面声誉昭著,已在中国内地的贷款市场建立细分市场,为企业及散户提供量身定制的流动资金解决方案,以满足其企业目标及个人需求。鉴于二零一九年中国收紧监管环境,集团致力整合及扩展其互联网金融业务分部,并与互联网小型贷款公司合作发展互联网小型贷款业务。
有关金融科技服务平台通过与腾讯云等持牌机构合作,建立了涵盖客户获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贷款发放管道、支付管道及大数据分析等全方位的业务流程及技术体系。集团可透过快速获取技术满足合作伙伴的业务需求。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司订立协议,向一名关连人士收购傲然技术有限公司(一间主要从事资讯科技产品贸易及提供顾问服务的公司)30%股权,代价为27,600,000港元。代价以7,000,000港元现金及原始本金额20,600,000港元、按年利率2.5%计息的承兑票据支付。该交易构成GEM上市规则第19章及第20章项下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已获独立股东批准,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完成。
该收购拓展集团于资讯科技产品及顾问服务的业务范围。于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集团持有傲然技术30%权益。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4.888百万元,账面值为人民币27.196百万元,约占集团总资产7.1%。集团期内确认应占亏损人民币0.971百万元,并无收取股息。集团拟保留该投资、监察其表现,并探索资讯科技顾问及数据安全方案方面的营运协同效益。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九日,一间附属公司订立协议,以23,800,000港元收购中国香港屯门一项住宅物业(面积1,687平方尺),按每股2.35港元发行10,127,660股代价股份结算。该物业将作为员工宿舍。此交易为GEM上市规则第19章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无须股东批准)。此交易已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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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展望: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香港于二零二六年下半年的前景正面临前所未见的挑战,惟集团对其未来前景仍审慎乐观,并将继续积极在不明朗因素中寻求稳定及进步。
展望未来,集团仍将致力发掘具协同效益的业务机遇,制定灵活的企业策略,并优化资源配置,以确保可持续的长期资本增值,同时为公司股东带来稳健回报及增长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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