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集团主要从事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销售以及天然气输送服务。
报告期业绩:
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收入约为人民币40.7百万元,较二零二五年同期约人民币42.9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2.2百万元或5.1%,其乃由于CNG及LNG销售均大幅减少,原因载列如下。
于期间内,集团半数以上的收入来自LNG销售,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23.4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1百万元或4.7%至期间内的约人民币22.3百万元,因LNG销量下跌所致。
向批发客户销售CNG的收入由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2.9百万元减少约人民币1.1百万元或8.5%至截至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11.8百万元,主要由于向批发客户的CNG销量减少。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向零售客户销售CNG的收入维持稳定,约人民币6.6百万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国湖北省荆州市。于期间内,公司于中国从事CNG及LNG销售。
LNG及CNG销售
集团主要供应LNG及CNG,收入主要源自向(i)向批发客户分销LNG;(ii)向零售客户(主要为车辆终端用户)分销CNG;及(iii)向批发客户(城镇燃气公司、加气站营运商及工业用户)分销CNG。主要提供的产品为LNG及CNG,集团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购买天然气。
业务展望:
集团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的清洁能源及优质的客户服务,同时务求为股东带来可持续表现、为员工带来专业成长并为中国的环保事业作出贡献。随着中国能源结构由煤炭转向更加清洁的来源,集团预期利好政策将推动天然气需求增长,而基于此策略,董事会认为,在国家清洁能源及低碳交通政策的支持下,电力收费行业极具发展潜力。通过成立合营企业(定义见下文),集团开始提供充电站服务,此举乃其核心天然气业务的自然延伸,支持全球脱碳目标,同时持续专注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主业。董事会认为,在国家推动清洁能源与低碳运输的政策下,电力收费行业具备可观的发展前景。新合营企业参与新能源及充电基础设施市场将使集团能够利用合营企业合作伙伴的技术专长及业务资源。为充电站提供运营及管理服务,与集团现有的天然气业务相辅相成,并符合其专注于清洁能源领域的长期策略。尽管集团的主要业务仍为在中国销售及输送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然而,其参与氢气发电及充电基础设施行业乃配合全球减碳的趋势,为其能源业务组合的自然延伸。集团将继续根据市场状况考虑及探索各种商机,以使收入来源更多元化,提升股东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