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集团’)主要从事提供(i)网络支援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基础设施设计及硬件安装、网络管理及安全服务);(ii)网络连接服务(专注提供内联网及互联网连接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iii)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服务;及(iv)网路游戏知识产权(‘IP’)授权管理服务。
报告期业绩:
收益由去年同期约63,889,000港元增加约17,651,000港元或27.6%至本期间约81,540,000港元。
报告期业务回顾:
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集团主要从事提供(i)网络支援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基础设施设计及硬件安装、网络管理及安全服务);(ii)网络连接服务(专注提供内联网及互联网连接解决方案及增值服务);(iii)电子商务;及(iv)网路游戏IP授权管理服务,主要服务马来西亚及中国市场。
集团一直积极评估及寻求多项机会,同时保持其业务策略的灵活性。除加强网络支援服务外,公司已于2022年进军中国电子商务业务,并于2023年推出网路游戏IP授权管理服务。鉴于全球及本地的急速进步,董事会相信,区块链科技及虚拟资产交易具备从根本上改变金融及科技行业的潜力。因此,集团近年投入重大努力,并增加对区块链科技及虚拟资产交易业务发展的投资。
电子商务业务于本期间,集团透过与知名电子商务零售服务平台及领先大型人工智能(AI)公司的战略合作实现多元化,在电子商务业务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除于电子商务平台以传统方式销售电子产品外,集团亦将营运拓展至涵盖社交媒体流量销售。
自2024年第三季起,集团透过与额外电子商务零售服务平台及知名AI公司合作,将电子商务业务拓展至社交媒体流量销售。公司从抖音、小红书及知乎等主要社交媒体平台供应商获取活动流量,并将该等流量重新分配予寻求增强活动或曝光度的公司。
凭藉透过社交媒体活动业务与主要社交媒体平台供应商建立的牢固关系,公司向互联网游戏授权商出售社交媒体流量进一步扩展所提供的服务。此外,集团与一间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搜寻引擎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于本期间,社交媒体流量销售产生的收益约为20,269,000港元(去年同期:约为4,703,000港元)。鉴于中国国内消费电子产品销售竞争激烈,叠加经济下行及其他影响因素,电子商务销售的进展较预期缓慢。集团继续通过社交媒体曝光拓展业务的同时,集团亦积极寻求机遇,与其他互联网公司及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拓展电子商务管道。目前,集团亦寻求与经验丰富的电子商务业务团队合作,特别是在电子商务业务市场领域已取得瞩目成绩的团队,以建立基于业务溢利共享模式的紧密合作关系。此外,集团计划于明年增聘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人员,探索更多产品类别及线上销售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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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援服务及网络连接服务于本期间,集团录得来自网络支援服务及网络连接服务分部的收益约38,345,000港元(去年同期:约36,554,000港元),此业务分部并无发生重大变动。
未来数年,集团预期不会重续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其由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MCMC)颁发,并将于2030年1月届满。根据马来西亚法例的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588号法令),持有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的公司股权须符合相关马来西亚外商投资限制,即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持有人的最终外商股权持有量上限为49.0%。公司已发行股本(‘股份’)约40.17%及14.87%分别由ThriveHarvestLimited(‘ThriveHarvest’)及汇通盈富投资有限公司(‘汇通盈富’)持有,其中ThriveHarvest及汇通盈富均由中国公民余德才先生(‘余先生’)全资拥有。因此,持有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的马来西亚附属公司(‘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持有人’)无法满足重续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的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持有人因而预期不会重续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
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届满后,集团仍合资格在马来西亚提供非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的服务。对于涵盖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及非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的现有合同,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与非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的履约义务可单独履行。集团仍有信心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届满后与现有客户就提供非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进行磋商。董事会认为,集团非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并未受重大影响。然而,放弃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将导致于马来西亚的网络连接服务大幅减少,此乃由于马来西亚附属公司将不合资格订购第三方电讯公司网络,从而凭藉其全国网络基础设施向客户提供网络连接服务。于本期间,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相关服务所产生的收益及毛利分别约为14,088,000港元(去年同期:约为14,893,000港元)及约1,652,000港元(去年同期:约为2,112,000港元),分别占该业务分部总收益及毛利约36.7%(去年同期:约40.7%)及约35.1%(去年同期:约37.5%),及分别占集团总收益及毛利约17.3%(去年同期:约23.3%)及约33.8%(去年同期:约29.3%)。
与此同时,鉴于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届满后,马来西亚市场的商机长期减少,集团亦已开拓网络支援服务及网络连接服务市场至中国。于过往多年来,集团与遍布各地的客户合作,以探索市场需求及识别集团于中国市场的定位。经过数年探索后,集团与数家领先的网络服务解决方案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专注于中国网路游戏及数字经济的中小企业。此外,集团与多间中国国内互联网公司就伺服器采购订立合作协议,预计将带来额外收入来源,并有助于扩大其于中国于该行业的市场份额。展望未来,集团亦将增加分配内部资源(包括资金及人员),以向网路游戏营运公司提供网络服务以及网路游戏IP授权管理服务。预期集团于网络支援服务及网络连接服务分部余下业务以及集团其他业务分部收益及毛利将有所增加,故集团相信,放弃网络服务提供商牌照对集团收益的影响并不持久。
网路游戏IP授权管理服务集团透过获得个人电脑(PC)上的非官方版本网路游戏‘热血传奇II’的转授许可(由独立第三方授权)的方式,自2023年11月起开展一项新业务,即网路游戏IP授权管理服务。透过转授许可,集团自非官方版本‘热血传奇II’的IP授权及提供相关IP管理服务产生收益。于本期间,该业务分部实现稳定增长,收益达至约22,888,000港元(去年同期:约18,375,000港元),增加约4,513,000港元或24.6%。目前,集团已加强组建营销团队,并正寻求与更多知名网路游戏开发公司合作,以取得向网路游戏营运公司转授许可的IP授权。公司将参与业内活动,以增强其业务拓展及知名度,亦可接触业内的潜在供应商及客户。
发展区块链科技及Web3生态系统鉴于近年全球及本地的急速发展,董事会相信,区块链科技及虚拟资产交易具备从根本上改变金融及科技行业的潜力。因此,于最近财政年度,集团已投入大量努力并增加投资于其区块链科技业务发展以及牌照申请(定义见下文‘牌照申请进度’一节)。
于2023年1月,集团投资于百升控股有限公司(‘百升’)及FantasticAdventureHoldingsLimited(‘FantasticAdventure’)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约34.16%,于2023年1月完成投资后,百升及FantasticAdventure成为集团的联营公司。百升的全资附属公司元宇宙(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元宇宙证券’)及FantasticAdventure的全资附属公司丽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丽奥资产’)密切跟进虚拟资产监管框架的发展及与虚拟资产交易及管理业务相关的额外批准申请。作为策略投资者,集团持续竭尽所能支持元宇宙证券及丽奥资产发展虚拟资产相关业务,包括区块链科技研究及营销支援。
此外,于2023年,公司的研发团队已成功开发一个支持多种公有链及多种货币区块链的钱包,以初步评估虚拟资产交易。这项创新举措旨在为全球虚拟货币交易所及非同质化代币(NFT)交易平台提供定制的技术解决方案。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区块链科技正在颠覆互联网,并创造新业务机遇。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正加强参与此领域,以培养新的增长动力。为加快在区块链及Web3领域的策略性发展,并探索与数字营销行业的协同效应,公司拟建立门户式区块链内容媒体平台。透过组成内容联盟及自媒体合作伙伴关系,该平台将寻求与具影响力的Web3网红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共同打造国际区块链资讯枢纽及流量门户。该媒体平台亦将作为支援公司扩展到Web3相关业务的入口。
牌照申请进度集团于最近财政年度加大对区块链科技发展的努力及投资,并已就必要牌照(‘牌照’)向中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提交申请,以进行中国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以及经营虚拟资产交易所(‘牌照申请’)。
诚如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的公告所披露,全资附属公司BitcoinWorldCustodianLimited(‘BitcoinWorldCustodian’)已根据中国香港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53G条获批出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牌照获批出后,预期BitcoinWorldCustodian将为另一家已提交牌照申请的全资附属公司BitcoinWorldTechnologyLimited(‘BitcoinWorldTechnology’)提供托管服务,以支援虚拟资产平台业务。
此外,诚如公司日期为2024年5月22日的公告所述,BitcoinWorldTechnology已提交牌照申请。尽管该等申请经证监会审核后,于2024年11月暂时被驳回,惟集团仍致力于分配足够资源以回应证监会提供的反馈意见,并把握最早机会满足接纳申请的规定。为满足证监会订明的资金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4月11日根据一般授权完成股份配售(‘第一次配售事项’)及于2025年3月26日根据一般授权完成股份配售(‘第二次配售事项’),合共筹集约30,178,000港元,以支持牌照申请。该两次配售突显了集团对推进牌照申请及进一步发展区块链科技业务的信心。
业务展望:
除加强现有业务分部外,集团亦将继续投入大量精力开拓新商机。于本期间,公司与灯塔沉浸式工作室(Lighthouse Immersive Studios Touring Inc.,‘灯塔工作室’)及北京好通文化有限公司(Haotoon Co.,Ltd.,‘北京好通公司’)签订一份授权备忘录,内容涉及‘迪士尼动画沉浸式体验’项目在中国的运营和推广的合作事宜(‘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的约定,灯塔工作室已经获得华特迪士尼公司的授权在全球范围内开发、生产和展示‘迪士尼动画沉浸式体验’以及授权第三方开展相关业务的权利,灯塔工作室同意授权公司与北京好通公司共同在中国最多5个城市推广和运营‘迪士尼沉浸式体验馆’。各方亦同意将该项目的运营权授予一间中国香港公司噜噜啦啦有限公司(Lululala.,Ltd.)。截至本中期报告日期,备忘录所述全部授权尚需华特迪士尼公司最终批准。
董事会认为迪士尼是国际知名品牌,本次公司能够与北京好通公司获得授权在中国运营‘迪士尼沉浸式体验馆’,体现了集团元宇宙业务的市场运营能力和品牌推广能力。集团将继续致力于拓展基于光影技术的更多的沉浸式体验等元宇宙业务,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
此外,集团将继续加大对区块链科技市场的投资及虚拟资产交易相关牌照的持续申请。凭藉于区块链科技领域累积的专业知识,集团旨在积极参与区块链解决方案的发展及应用,并重点推动区块链服务在包括金融服务行业在内等多元化领域的应用与普及。
集团继续致力于探索投资、发展及合作机会,以进一步提升其区块链能力并扩大其市场占有率。凭藉该等持续努力及投资,董事会有信心,于牌照获成功批出后,Bitcoin World Technology经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可为集团各业务板块产生协同效应。此举将提升集团的竞争优势,改善营运效率,并创造新收入来源,从而支持集团的长远增长及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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