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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电视剧、网络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

  • 产品类型:

    电视剧业务、电影业务、剧本创作及销售业务、影院业务、艺人经纪业务、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影视后期制作业务、直播电商等新媒体业务

  • 产品名称:

    电视剧 、 网络剧作品 、 网络剧图书出版 、 网络剧道具衍生品 、 电影作品 、 贴片广告 、 植入性广告 、 电影图书出版 、 电影道具衍生品 、 直播运营服务 、 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 、 画面剪辑 、 声音制作 、 特效 、 字幕以及片头片尾制作等视听语言的制作和合成服务

  • 经营范围: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范围详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影视投资与管理,组织、策划综艺活动,电影、电视剧本的创作,文化用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15-02-02 
业务名称 2013-12-31 2012-12-31 2011-12-31 2010-12-31 2009-12-31
国产故事影片产量(部) 638.00 745.00 558.00 526.00 456.00
国产电视剧产量(部) 441.00 506.00 469.00 436.00 402.00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2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0.07%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5
  • 客户4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1.27亿 31.04%
客户2
6466.06万 15.76%
客户3
4591.98万 11.19%
客户5
4528.30万 11.04%
客户4
4528.30万 11.0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7261.5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44.26%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4716.98万 28.75%
供应商2
817.55万 4.98%
供应商3
651.52万 3.97%
供应商4
566.04万 3.45%
供应商5
509.43万 3.1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5.0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05.50%
  • 客户1
  • 客户2
  • 客户3
  • 客户4
  • 客户5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1
3.58亿 75.17%
客户2
8679.25万 18.22%
客户3
3938.40万 8.27%
客户4
1001.37万 2.10%
客户5
826.85万 1.7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9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5.54%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供应商5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1
7193.50万 24.72%
供应商2
5140.36万 17.67%
供应商3
3330.19万 11.44%
供应商4
1823.58万 6.27%
供应商5
1582.80万 5.4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2.96%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五
  • 客户四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1.14亿 57.42%
客户二
2886.79万 14.50%
客户三
1320.75万 6.63%
客户五
459.76万 2.31%
客户四
417.73万 2.1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6.22%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5027.48万 15.85%
供应商二
2990.57万 9.43%
供应商三
2379.03万 7.50%
供应商四
2136.79万 6.74%
供应商五
2125.19万 6.7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 客户一
  • 客户二
  • 客户三
  • 客户四
  • 客户五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客户一
8278.30万 --%
客户二
3610.12万 --%
客户三
1981.13万 --%
客户四
1370.66万 --%
客户五
1364.53万 --%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6901.91万元,占总采购额的74.54%
  • 供应商一
  • 供应商二
  • 供应商三
  • 供应商四
  • 供应商五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供应商一
2501.58万 27.02%
供应商二
2100.06万 22.68%
供应商三
1055.50万 11.40%
供应商四
661.94万 7.15%
供应商五
582.83万 6.2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3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1.00%
  • 湖南广播电视台与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 东阳坏猴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湖南广播电视台与上海芒果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1.74亿 42.59%
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472.68万 18.32%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3363.48万 8.25%
东阳坏猴子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541.42万 6.23%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交易中心
2285.42万 5.6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9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6.34%
  • 上海昊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上海耀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 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光芒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上海南彩影视文化工作室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上海昊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7178.84万 17.33%
上海耀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4357.22万 10.52%
江苏福缘四海传媒有限公司
3110.09万 7.51%
北京光芒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558.05万 6.18%
上海南彩影视文化工作室
1988.00万 4.80%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8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4.57万元;营业利润-5,78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74万元;利润总额-5,808.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57万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电视剧《夏梦狂诗曲》、《无间》等项目的发行收入和毛利,定制剧《无眠之境》、《苏记》等项目的承制收入和毛利以及“天猫汽车一汽奔腾”、“2023U设计周”等直播服务项目收入和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投资制...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8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4.57万元;营业利润-5,786.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7.74万元;利润总额-5,808.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6.3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57万元。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电视剧《夏梦狂诗曲》、《无间》等项目的发行收入和毛利,定制剧《无眠之境》、《苏记》等项目的承制收入和毛利以及“天猫汽车一汽奔腾”、“2023U设计周”等直播服务项目收入和毛利。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投资制作的近代革命题材电视剧《无间》已于东方卫视、江苏卫视及腾讯视频完成首轮播出。
  电影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执行制片方重点投资制作的电影《狂怒沙暴》已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于期后在美国流媒体播放平台奈飞Netflix播出。公司正在做好宣发准备工作,择机在国内院线上映。
  2023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减量提质”,立足影视主业,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盘活影视主营业务。一方面,聚焦精品生产,牢固树立“出新品、出精品,聚焦打造重点头部影视作品”的发展思路。接下去公司会继续深入挖掘现实题材,持续用影视剧讲好中国故事,加速影视主业重回头部序列。
  下半年,公司将在继续巩固长视频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协同发展,重新赋能影视行业新生态;同时抢占新赛道,发展壮大直播服务业务,继续推进在中短视频、微综艺、NFT数字藏品、AI换脸、虚拟人、AIGC+IP等新业务的布局。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公司拥有具备丰富影视行业经验的专业人才和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坚持内部人才建设、培养以及外部人才引进、合作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公司管理层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业务管理团队大部分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等影视类院校,部分曾经在广电系统任职,影视剧行业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具备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影视企业管理经验和人脉资源,熟悉行业内知名编剧、导演和演员的风格和特点,了解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客户以及观众需求变化,并能够根据影视剧题材类型和目标受众配备合适的编剧、导演和演员等主创人员,进而提升影视剧作品的适销性。
  基于对行业的深刻理解,公司管理团队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具有深刻的洞察力,能够带领公司作出前瞻性业务布局。同时,公司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影视企业管理者,能够有效对接创意人才和专业团队并达成长期合作,在巩固公司精品影视剧制作优势的同时,为公司不断完善产业布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公司建立了唐德特色的创意人才合作机制,具有良好的资源聚合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才为经营发展之根本,十分注重人才的汇集、挖掘和培养。凭借较强的影视剧制作能力和良好的机制,公司在与业内众多创意人才的长期合作过程中,逐步建立起了信任和默契。上市以来,公司始终保持开放进取和服务创意的心态集聚人才,建立了具有唐德特色的“分享收益、分工明确”的创意人才合作机制和创意服务、管理体系,通过与公司具有共同理念的创意人才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与众多知名编剧、导演等核心创意人才达成优势互补、利益绑定、合作共赢的长期战略关系。
  此外,公司近年来从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引入了大批投资、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创意人才提供支持服务和法律合规、财务核算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服务,以满足业务快速发展和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要求,同时持续发掘投资机会,与创意者达成合作,为公司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三)公司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优势
  公司具有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从项目的战略规划、IP孵化和采购、开发规划、立项管理、制片管理、营销发行等各个环节进行流水线化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的推进和稳定水准。在此基础上结合人才优势,未来将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稳定产出具备规模效应的优质内容。项目的立项、签约推进到完成中的各个环节均由相关部门审批,依赖完善的、多元化的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整体的有效性,最大程度避免由单一或不完备的经验和信息导致的决策风险。
  (四)公司完整的业务链优势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拥有以影视剧制作和发行为核心、影视相关其他业务环节共同推进的高效的一体化产业链,并初步实现了各业务环节之间的整合和协同发展。公司通过发挥电视剧和电影业务之间IP叠加效应,以及影视剧制作业务和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之间、影视剧制作业务和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业务之间、影视剧制作业务和影视广告制作及相关服务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有效提高了经营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从而提升了盈利能力。
  (五)公司具有较强的影视剧投资制作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具有较为准确的选题能力和良好的内容策划能力,并建立了完善的剧本采购网络。
  公司十分重视影视剧题材调研和分析工作,由专人负责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提供给公司策划管理部门人员、制片人以及签约导演、编剧和外聘策划,确保及时掌握题材分布态势、行业创作倾向和观众需求变化。公司定期召开题材规划讨论会,保证影视剧题材规划布局的审慎性、合理性和前瞻性,以降低影视剧投资制作风险。内容策划方面,公司会根据不同题材聘请外部编剧以及邀请客户采购人员参与评估,以进一步提高影视剧作品的适销性。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剧本采购网络,通过与知名编剧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制定并实施良好的激励机制以吸引及培养新生代编剧,以及与数字出版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等方式构建了文学作品改编权的筛选和采购渠道,形成了多层次的剧本采购网络。
  上述举措既保证了公司影视剧作品的审核通过率,又能满足观众偏好,进而保证公司影视剧作品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制作的影视剧审核通过率为100%,大部分作品取得了较高的收视率/票房及较好的社会反响。良好的影视剧投资制作风险控制能力为公司近年来业务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公司拥有较强的发行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电视剧发行渠道涵盖电视台、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影视剧发行企业、音像制品出版企业等。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深圳卫视等内地50多家中央和省市级电视台,凤凰卫视等港澳台地区电视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网络视频服务企业,以及MEASATBROADCASTNETWORKSYSTEMSSDNBHD、PCCWMediaLimited、CELESTIALMOVIECHANNELLIMITED等海外影视剧发行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电影发行方面,公司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并与全国主流电影院线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电影发行模式,为公司扩充电影发行规模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与同行业优秀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影响力
  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表现和管理团队丰富的人脉资源,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乐视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行业内诸多知名影视剧制作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投资制作影视剧,在公司作为非执行制片方的影视剧联合拍摄业务中获得优质影视剧投资机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影响力。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
  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连续9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在传媒品牌序列中,位居省级第二、浙江第一;连续3年荣膺“亚洲广播电视十大品牌”,排名亚洲第五。
  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团下属浙江卫视等电视频道业务形成上下游的联动,双方能在更高层面统筹产业资源、构建行业战略。双方将在IP开发、影视制作与发行等领域进行战略协同与互利合作,有望增强公司的影视制作发行能力。此外,实际控制人资本及资金实力雄厚,已对公司提供借款等流动性支持,并拟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这将大大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影视剧产品适销性的风险
  影视剧是一种文化产品,观众主要根据自己的主观偏好和生活经验来决定是否观看影视剧作品。同时,随着观众主流观影方式的变迁,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电影院等不同观影途径的观众对影视剧题材的偏好亦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观众对影视剧作品的接受程度,最终体现为电视剧和网络剧收视率、点击率或电影票房收入等指标。由于对观众主观偏好的预测是一种主观判断,若公司不能及时、准确把握观众观影偏好变化,公司的影视剧作品有可能因题材定位不准确、演职人员风格与影视剧作品不相适应等原因,不被市场接受和认可,进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一方面将在内部继续精选影视剧的题材、剧本和主要演职人员,并通过项目规划统筹委员会和项目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的方式科学决策;另一方面将继续与外部策划、编剧以及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等客户密切沟通,为公司影视剧作品适销性的评估提供业内人士的专业意见。
  2、监管政策风险
  由于影视剧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政府对影视剧行业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中国电视剧和网络剧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电视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电视剧制作资格准入、电视剧备案公示和摄制行政许可、电视剧内容审查、电视剧播出管理等方面,网络剧监管内容主要包括重点网络剧的规划备案和发行许可等方面。中国电影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电影局管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电影制作、发行过程中的备案公示、摄制行政许可、电影内容审查、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近年来,国家对行业的监管政策日趋严格,从影视剧题材选取、拍摄制作备案、剧本内容创作与审查、制作集数长度、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演员片酬等方面不断加大行业的规范监管力度,持续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监管政策可能对公司影视剧业务策划、制作、发行等各个环节均会产生直接影响。目前,中国影视剧行业的监管政策仍处在不断调整的过程中。一方面,如果未来资格准入和相关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宽,影视剧行业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外资制作机构、进口影视剧可能会对国内影视剧制作业造成更大冲击;另一方面,如果公司未能遵循这些监管政策,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制作、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吊销相关许可证,从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秉承合规经营的经营理念,及时跟踪监管政策动态,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影视剧作品质量控制体系,防范影视剧业务所面临的监管政策风险。
  3、影视剧作品审查风险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和《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电视剧制作机构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从事电视剧摄制工作必须经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备案公示并取得制作许可后方可进行。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即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必须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之后方可发行。根据《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电视台对其播出电视剧的内容,应该按照《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的内容审核标准,进行播前审查和重播重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以对全国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总量、范围、比例、时机、时段等进行宏观调控。
  2022年12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国家对国产网络剧片发行实行许可制度。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1.投资额较大的,具体数额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并通报;2.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3.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4.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5.网络剧片制作发行主体自愿按照重点网络剧片申报的。
  在电影制作、发行业务方面,我国政府也对电影备案公示和电影内容审查、电影发行和放映许可等方面进行监管。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完全贴合政策导向,则面临影视剧作品无法进入市场的风险,可能造成财务损失。具体而言,一是剧本不能通过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时,公司将会损失策划和剧本相关费用;二是拍摄完成的影视剧无法通过发行审核时,公司将损失全部影视剧制作成本;三是影视剧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后无法播映或放映时,公司将损失影视剧制作成本和发行费用。
  防范措施: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4、下游市场发生变化的风险
  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演员限薪令等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下游市场当前正处于变化之中,下游播出平台的影视剧采购价格逐年上涨的趋势受到明显抑制,部分影视剧销售价格甚至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调,该等市场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未来影视剧的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造成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公司将在保证制作质量的基础上,通过更合理的制片流程以及更精细的制片管理,着力降低包括演员薪酬在内的制作成本,进而保障公司影视剧作品毛利率的稳定,避免受行业变化影响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5、主创人员不当行为的风险
  影视剧开发、制作过程需要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密切参与,其中主创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将对影视剧的内容审批、发行许可乃至最终播出产生可能具有重要影响,导致影视剧作品未能按照计划完成制作、发行及播出。
  防范措施: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6、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导致的财务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8.9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一方面,公司以固定回报联合制作影视剧形式形成的有息负债金额较高,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财务成本压力;另一方面,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及财务风险。如果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无法有效应对有息负债到期的资金压力,从而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
  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及还款安排,加强内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的支出,增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公司将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与各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资金需求提供有效保障。
  7、存货减值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在制和已完成制作影视剧作品以及剧本,如果相关影视作品完成后,未能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影视作品预计销售价格低于制作和发行成本时,相关剧本在题材、内容等方面与国家现有政策相抵触,或编剧、导演、制片以及演员等演职人员的个人言行、社会形象等如出现负面事件,而导致其较长时间内难以立项或播出时,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影视项目发行推进委员会,并吸纳电视台、网络视频平台相关人才,整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源,以加快存量影视剧的发行节奏。在开发新项目时,强化项目立项评估,严格贯彻政策导向,努力实现主流价值观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为盘活公司剧本储备资源,加快存货周转,公司与各大网络视频平台以及影视剧制作企业开展合作,以向后者出售剧本版权,以剧本版权作价与后者联合投资制作影视剧项目等方式加快剧本的消化。在影视剧筹备阶段,进一步加强对演职人员的背景调查,对未能遵循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良好社会形象,存在、从事或参与有损国家利益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言论、行为或事件的演职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在聘用相关演职人员时,将继续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因演职人员任何前述不当情形导致相关影视剧未能顺利制作、发行或播出的,其应承担相关影视剧包括投资成本及预期利润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8、应收账款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9,482.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率分别为10.87%。若客户资金状况出现问题,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由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与其影视剧播出情况密切相关,受影视剧排播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可能出现延迟。
  防范措施:通过采取法律手段、协商折扣回款等方式加大应收款项的催收力度;通过寻求可以协调平台客户的各种外部资源、协助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合作方向平台客户方催款、帮助联合投资项目合作方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式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工作。
  9、同业竞争的风险
  公司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落实相关解决措施或未履行相关承诺,有可能存在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形。
  防范措施:为防范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广电集团、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采取资产注入、资产转让、托管、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业务让渡等方式解决或避免产生同业竞争情形。
  10、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团旗下卫视频道业务属于产业链上下游关系,未来不排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会增加关联交易,若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不够规范,有效性不足,控股股东仍可通过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防范措施: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