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2-03-08 | 增发A股 | 2022-03-21 | 3.87亿 | 2022-06-30 | 2.89亿 | 25.13% |
| 2020-06-22 | 可转债 | 2020-06-24 | 5.72亿 | 2022-06-30 | 0.00 | 99.08% |
| 2016-04-14 | 首发A股 | 2016-04-22 | 5.73亿 | 2018-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05 | 交易金额:1.2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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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杨勇萍,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交易概述: 2025年3月12日,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勇萍先生与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紫千鸿”)签署了《关于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由杨勇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万华奕1号”)将部分股份转让给万紫千鸿、杨勇萍先生剩余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万紫千鸿及万紫千鸿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三部分组成。同日,上述相关主体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万紫千鸿,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蒋智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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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8-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1.0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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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甘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9年7月24日,公司及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洮雪榕”)与甘肃省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政府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省政府引导基金”)签订了《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及《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有关协议”),甘肃省政府引导基金以现金形式对临洮雪榕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500万元。同时,为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公司承诺自增资款到账之日起5年内回购甘肃省政府引导基金持有的全部临洮雪榕股权。增资款于2019年8月9日出资到位,增资完成后,临洮雪榕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4,500万元,公司持有临洮雪榕68.97%的股权,甘肃省政府引导基金持有临洮雪榕31.03%的股权(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统一安排甘肃省政府引导基金持有临洮雪榕股权已无偿划转至甘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增资扩股有关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的安排,公司及临洮雪榕与甘肃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基金”)于2024年8月5日签订《关于临洮雪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之回购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回购暨股份转让协议”),由公司回购产投基金持有的临洮雪榕31.03%的股权。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临洮雪榕100%的股权,本次股权回购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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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1-05 | 交易金额:12855.24 万元 | 转让比例:5.59 % |
| 出让方:杨勇萍,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交易标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上海万紫千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继续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组织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一)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1、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处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行政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2、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独立1、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当前没有、之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自身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财务独立1、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共享一个银行账户。4、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处兼职或领取报酬。6、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机构独立1、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独立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了避免和消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未来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承诺人保证不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为了减少和规范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1、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绝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本承诺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 ||
| 公告日期:2021-12-29 | 交易金额:13436.80 万元 | 转让比例:5.00 % |
| 出让方:杨勇萍 | 交易标的: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银万华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交易影响: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仅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根据银万华奕1号于2021年11月15日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目的是对受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为私募投资基金委托人带来回报,且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也不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11-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杨勇萍 | 交易方式:支付薪酬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杨勇萍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专注于食用菌工厂化种植领域,引领食用菌工厂化行业,作为白色金针菇育种攻关首席专家,承担着农业农村部种业攻关任务。自公司创立近三十年来,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杨勇萍先生始终与公司风雨同舟,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为公司倾注了全部心血,带领公司布局了9大生产基地,成为连续15年全国鲜菇产销量第一的食用菌工厂化企业,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基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杨勇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但仍为公司员工。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勇萍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勇萍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并按照目前工资水平,即5.34万元/月(税前),按月支付,向杨勇萍先生支付薪酬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同时其因列席公司会议、代表公司参加社会活动等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后的薪酬、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间,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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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8-04 | 交易金额:10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郑伟东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推进“多品种布局战略”,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雪国高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雪榕”)拟与青海辰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鑫生物”)、郑伟东先生共同出资设立成都雪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成都雪草”)。成都雪草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成都雪榕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1,020万元,出资占比为51%;辰鑫生物以无形资产出资700万元,出资占比为35%;郑伟东先生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280万元,出资占比为14%。成都雪草拟主要从事冬虫夏草工厂化的研发、种植与销售。本次投资完成后,成都雪草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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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14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2-13至 -- |
| 出质人:杨勇萍 |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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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勇萍于2023年02月13日将其持有的2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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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31 | 本次解押股数:2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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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杨勇萍于2023年05月15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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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14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2-28至 -- |
| 出质人:杨勇萍 |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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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勇萍于2023年02月28日将其持有的2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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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3-05-31 | 本次解押股数:2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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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杨勇萍于2023年05月29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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