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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4-17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卖方:孙秀荣,孙爱华
交易概述:

2024年4月14日,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派鑫”)股东孙秀荣、孙爱华与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投资”)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中船投资拟通过协议的方式受让北京派鑫100%股权。

公告日期:2021-10-29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导致中国船舶集团间接控制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8.25%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4-04-17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孙秀荣,孙爱华 交易标的: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公告日期:2021-10-29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标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及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成为久之洋的间接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变化。本次收购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将继续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4-23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等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委托代缴费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1、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1)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进行集成光电系统研发和生产的需要,拟向公司购买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2023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2)鉴于公司目前部分员工曾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工作,后转为公司员工。该部分员工虽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专职在公司工作,但由于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尚未完成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该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仍统一委托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代为缴纳,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3)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新能源分公司”)采购聚合物电池、锂电池组,2023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4)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0研究所”)采购罗盘,2023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70万元。(5)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中船重工(厦门)海陆智能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陆智能”)采购电池,2023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20230426:股东大会通过。 20231125: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及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采购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向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增销售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金额不超过13,700万元,合计全年预计额度不超过46,700万元。 20231212:股东大会通过 20240329:披露发生金额。 20240423: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04-23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等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委托代缴费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1、根据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年度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拟与关联方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1)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因进行集成光电系统研发和生产的需要,拟向公司购买红外、激光、光学产品及组件,2024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2)鉴于公司目前部分员工曾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工作,后转为公司员工。该部分员工虽已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并专职在公司工作,但由于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尚未完成事业单位改制工作,该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目前仍统一委托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代为缴纳,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3)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风帆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新能源分公司”)采购聚合物电池、锂电池组,2024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20万元。(4)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0研究所(以下简称“七一0研究所”)采购罗盘,2024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5万元。(5)公司根据客户指定,预计将向中船(厦门)海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中船重工(厦门)海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陆智能”)采购电池,2024年度公司发生此项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6)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2024年度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结余预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不超过2亿元。 20240423: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