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及销售。
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电站的EPC建设
高效异质结(HJT)太阳能电池组件 、 光伏电站的EPC建设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标准化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鞋制造;制鞋原辅材料销售;鞋帽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6-06-30 | 2025-12-31 | 2025-06-30 | 2024-12-31 | 2023-12-31 |
|---|---|---|---|---|---|
| 产能:在建产能:光伏组件(GW) | 0.00 | - | 2.00 | 2.00 | 5.60 |
| 库存量:光伏组件(兆瓦) | - | 0.58 | - | 25.47 | 40.71 |
| 产能:设计产能:光伏组件(GW) | - | 4.00 | - | 6.00 | 20.00 |
| 产能:在建产能:光伏组件:山东(GW) | - | - | - | 2.00 | - |
| 产能:设计产能:光伏组件:山东(GW) | - | - | - | 3.00 | - |
| 产能:设计产能:光伏组件:安徽(GW) | - | - | - | 1.00 | - |
| 库存量:橡胶和塑料制品(环保改性材料)(吨) | - | - | - | - | 70.86 |
| 库存量:橡胶和塑料制品(改性环保制品)(双/个) | - | - | - | - | 67.54万 |
| 库存量:汽车配件(件) | - | - | - | - | 92.86万 |
| 产能:在建产能:光伏电池(GW) | - | - | - | - | 3.00 |
| 产能:设计产能:光伏电池(GW) | - | - | - | - | 10.00 |
| 产能:设计产能:汽车配件(件) | - | - | - | - | 1300.00万 |
| 产能:设计产能:环保改性材料(吨) | - | - | - | - | 1.50万 |
| 产能:设计产能:环保改性材料制品(双) | - | - | - | - | 2356.00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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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190.23万 | 24.75% |
| 山东国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662.83万 | 13.78% |
| 深圳市鑫旭源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374.44万 | 7.79% |
| Hansol TechnicsCo.,L |
303.29万 | 6.31% |
| 无锡云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296.58万 | 6.1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97.48万 | 26.63% |
| 安徽光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
473.96万 | 15.83% |
| 江苏瑞迅电力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
367.70万 | 12.28% |
| 江苏畅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4.52万 | 8.50% |
| 湖南海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18.85万 | 7.3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新区华电能源有限公司 |
6929.14万 | 31.16% |
| 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837.62万 | 12.76% |
| 九道运动科技用品有限公司 |
2237.90万 | 10.06% |
| 兴向荣新能源(无锡)有限公司 |
1349.41万 | 6.07% |
| 江苏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249.47万 | 5.62%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利星行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
4837.32万 | 26.31% |
| 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4091.49万 | 22.25% |
| 江苏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1.17万 | 5.45% |
| 东莞市全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73.75万 | 3.66% |
| 广东新意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668.20万 | 3.6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3.18亿 | 27.32% |
| CROCS |
2.17亿 | 18.60% |
| 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 |
9992.80万 | 8.57% |
| 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7165.03万 | 6.15% |
| 迪卡侬环球有限公司 |
6230.68万 | 5.35%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重庆华穗物资有限公司 |
2.05亿 | 20.83% |
| 重庆普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453.65万 | 9.63% |
| 重庆瑞浩淋工贸有限公司 |
4842.93万 | 4.93% |
| 重庆双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272.02万 | 3.33% |
| 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限公司 |
2881.40万 | 2.9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3.94亿 | 30.88% |
| 客户二 |
2.60亿 | 20.36% |
| 客户三 |
9583.06万 | 7.51% |
| 客户四 |
8486.15万 | 6.65% |
| 客户五 |
7249.44万 | 5.68%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92亿 | 19.40% |
| 供应商二 |
9259.69万 | 9.34% |
| 供应商三 |
7691.26万 | 7.75% |
| 供应商四 |
3728.90万 | 3.76% |
| 供应商五 |
3197.86万 | 3.22%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客户一 |
2.67亿 | 14.04% |
| 客户二 |
1.90亿 | 9.98% |
| 客户三 |
9005.49万 | 4.73% |
| 客户四 |
8325.23万 | 4.38% |
| 客户五 |
7870.15万 | 4.14%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供应商一 |
1.38亿 | 10.38% |
| 供应商二 |
1.10亿 | 8.25% |
| 供应商三 |
5700.89万 | 4.28% |
| 供应商四 |
4571.01万 | 3.43% |
| 供应商五 |
3046.87万 | 2.29%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三)》,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持续深耕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领域,专注于EPC总包、电站运维等的技术研发,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经营,维持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公司属于光伏制造企业,在手订单落地后,公司进行电池片、玻璃、边框、胶膜等原材料的采购,经过一系列连续生产步骤,制造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核心产品,将产成品用于EPC工程项目或直接销售给下游集中式或分布式光伏电站企业、经销商或分销商等,从而实现业务收入及营业利润,具体...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三)》,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持续深耕光伏电池、光伏组件领域,专注于EPC总包、电站运维等的技术研发,有序组织恢复生产经营,维持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
公司属于光伏制造企业,在手订单落地后,公司进行电池片、玻璃、边框、胶膜等原材料的采购,经过一系列连续生产步骤,制造光伏电池、光伏组件等核心产品,将产成品用于EPC工程项目或直接销售给下游集中式或分布式光伏电站企业、经销商或分销商等,从而实现业务收入及营业利润,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①采购模式
执行“以销定采”的采购原则。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池片及其他生产主副辅材和配件等,针对光伏电池片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同时,公司对部分常用或关键原材料策略性地保留一定合理库存;针对常规材料或辅材等,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制采购成本。
②生产模式
实行“以销定产”自主生产模式,目前公司已在山东生产基地和安徽生产基地投建了太阳能光伏组件车间,公司生产运营部门组织实施生产计划,根据客户订单和对市场行情的预判提前制定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及时制作生产计划,保障客户所需产品的按时交货,同时,公司根据生产和销售情况适时调整产品的安全库存标准,有序排产。受资金紧张、诉讼影响,报告期内生产线开工率较低。
③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兼顾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各种不同功率的光伏组件,主要面向国内外集中式或分布式电站客户。直销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行业交流、展会宣传、技术服务、同行推介等方式扩大行业影响力,获取商业机会,通过商务洽谈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进行生产及交货。从初期接洽客户需求、项目竞投标,到评审签订合同、合同执行、生产交货,至跟踪验收、售后服务,公司制定了规范完善的销售业务流程,贯穿售前、售中和售后。
在上述经营模式下,公司现阶段主要产品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电站EPC工程建设。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实力
公司对研发团队的建设十分重视。泉为科技研究院以HJT、钙钛矿技术创新和发展为目标,积极展开与各大科研院校的深度合作。在公司良好的技术创新及研发机制下,公司已具备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丰富的技术储备和新品产业化能力。目前,公司在光伏新能源领域拥有30多项专利,公司的光伏产品也先后获得了德国莱茵TUV产品认证、欧盟CE产品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太阳能产品认证以及TV南德权威认证。受报告期资金约束,本期研发投入降为零,相关技术迭代工作受到制约。
2、扎实稳定的生产能力
公司旗下拥有山东枣庄和安徽泗县两大生产基地,分别于2023年、2024年建成投产,设计产能4GW,基地拥有现代化的设施,成熟的工艺路线,资深的管理团队,为公司产品的产能及质量奠定了敦实的基础。但报告期受资金、诉讼、资产查封影响,产线开工率不足。
3、可靠兼顾适用性的产品系列
公司开发了两大类大功率产品——“泉耀”系列与“虎鲸”系列,标准化的生产工艺可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同时可以根据使用场景不同形成的原辅材料适应不同环境的差异化,满足各类用户的需求。其中,“泉耀”系列主要针对陆地场景设计和生产。产品功率范围420W至750W,应用场景覆盖分布式户用屋顶、工商业屋顶、大规模地面电站、荒漠光伏等场景。作为面向海上光伏市场的旗舰产品,“虎鲸”系列采用最新开发的玻纤增强聚酯复合边框,力学性能优越,动载性能好。采用双层镀膜玻璃+玻纤增强聚氨酯复合边框,可通过盐雾最高8级测试。采用丁基胶+高阻水硅胶封装,抗水透能力提升10倍以上。此外,组件还具备降低水汽透过率,有利于抵御各类水域、降雨和湿气的环境。2024年2月,“虎鲸Ⅻ”系列通过了南德权威认证,最高功率可达742.7W,在实测中,“虎鲸Ⅻ”系列已实现最高功率752.3W。
4、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制定了科学、严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了在技术和管理关键环节精细化管理和及时回溯改进的质量控制系统。同时公司提出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概念,为此还构建了供应商动态评估与控制体系、产品物流品质控制体系以及顾客满意与投诉控制体系,实现了从供应到产品出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基于上述体系的建立,在质保方面,公司为光伏产品提供25年产品质保以及30年功率线性质保。
5、优秀的销售团队及强大的销售能力
公司拥有专业化光伏销售团队,坚持以业绩目标为导向积极开展市场拓展、客户维护与订单承接工作。尽管当前公司面临一定的经营层面困难,但市场端业务拓展、商务对接及订单开发工作仍保持正常开展,持续挖掘海内外客户需求,积极争取项目订单,为后续产能释放储备业务基础。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鉴于本报告期初,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向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5年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且公司正处于预重整的关键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经管理层讨论,公司目前存在的主要风险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债务违约风险
公司因应付账款、担保逾期等原因,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出现多笔债务违约及仲裁、司法诉讼,部分案件进入庭审、执行阶段,部分案件已完成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前述事项确认或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及其他负债项目。本报告期内,基于会计准则要求及谨慎性考虑,公司新增计提资产减值、信用减值,对本报告期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资产查封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多项资产权利受限,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及信誉有一定影响。
(三)重大合同风险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电力)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与中国电建及普定县联鑫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定联鑫能源公司”)签订了《普定县猫洞乡和谐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普定县白岩镇兴农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普定县坪上镇石板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合同》,以上三份承包合同总价款约11.25亿元,简称安顺光伏电站项目。
本报告期内,由于安顺光伏电站项目尚处于土地流转阶段,项目进度缓慢、未达预期,其能否顺利实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四)可持续经营风险
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母利润亏损7,584.19万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亏损22,142.08万元,2022年至2025年连续四年扣非净利润为负。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持有待售资产等多项权利受限且部分生产线停工停产,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2026年1月29日,债权人青岛泰上青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申请对泉为科技公司进行重整,2026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粤19破申38号《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书》,东莞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相关工作,同日,公司向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开展债权申报工作;2026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2026年6月12日,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预重整工作安排,决定公开招募泉为科技重整投资人;2026年6月24日,为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稳定经营,维持上市公司重整价值,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共益债形式向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借款;2026年7月3日,公司收到预重整管理人发来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通知》,获悉确定由南宁芯光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南宁芯光通达”)作为牵头投资人组成的南宁芯光通达联合体为中选投资人;2026年7月6日,预重整管理人组织公司与南宁芯光通达联合体成员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的关键阶段,公司尚未收到东莞中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中院正式受理及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五)内部控制风险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25年12月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褚一凡、雷心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依据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整改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请专业外部机构,协同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整改,目前尚在进行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六)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正式受理文书,债权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东莞中院正式受理及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依法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九款的规定,在法院依法受理上市公司重整后,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ST泉为”保持不变。
2.规范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审计机构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连续两年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六)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
公司经审计后的2025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为-37,952.29万元、净利润为-22,142.08万元、扣非净利润-15,096.16万元且营业收入为4,808.53万元,公司2025年度期末净资产为-16,340.36万元。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深刻反思,制定了以下措施:
引入共益债与产业投资人
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的关键阶段,已初步完成债权债务梳理工作,通过共益债的形式引入部分资金,有效解决了职工工资拖欠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现金流紧张状况得到了一定缓解。
与债权人协商,升级改造部分厂房、产线
公司大部分资产查封仅限于产权查封,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使用。经公司与主要债权人友好协商,目前尚未有主要资产进入司法拍卖阶段,公司能够正常使用主要产线并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升级改造。
积极拓展新业务订单
公司销售部门在原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客户,积极与客户沟通,以业绩目标为核心,强化管理,适时调整营销方式,精准匹配产品/服务价值体系,制定了清晰的生产、销售计划。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季度实现销售额较第一季度有较大的提升。
重塑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聘请了具有丰富经验的第三方内控咨询机构,对公司(含重要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全面诊断与重新设计,重点覆盖资金活动、担保业务、采购与付款、印章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领域,修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核心制度,解决、整改已识别的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并建立了内控缺陷动态评估与即时报告机制。
不断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
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的关键阶段,公司将在预重整管理人统筹下,全力配合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预重整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披露预重整事项相关的全部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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