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995年12月6日,浙江粮油、澳华乳品以及自然人应子才签订了《“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发起人合同》,约定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浙江粮油以注册号为21803的“熊猫”炼乳注册商标5年独家使用权(使用期限与熊猫有限经营期限相同)作价100.00万元、以货币资金155.00万元合计255.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1.00%;澳华乳品以炼乳生产线及附属设备共22台作价74.68万元、以货币资金155.32万元元,占注册资本的3.00%。
1995年12月18日,苍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查看全部▼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995年12月6日,浙江粮油、澳华乳品以及自然人应子才签订了《“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发起人合同》,约定三方共同发起设立“浙江熊猫乳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浙江粮油以注册号为21803的“熊猫”炼乳注册商标5年独家使用权(使用期限与熊猫有限经营期限相同)作价100.00万元、以货币资金155.00万元合计255.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1.00%;澳华乳品以炼乳生产线及附属设备共22台作价74.68万元、以货币资金155.32万元元,占注册资本的3.00%。
1995年12月18日,苍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苍会评[1995]035号),对澳华乳品用以出资的炼乳生产线及附属设备共22台进行了评估,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75.58万元。
1995年12月22日,苍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苍会内验[1995]第65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1995年12月22日,熊猫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0万元。
1996年1月3日,熊猫有限取得了苍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7月31日,熊猫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定安澳华以分红所得100.00万元补足熊猫有限原股东浙江粮油于熊猫有限设立时以“熊猫”炼乳注册商标独家使用权的出资,定安澳华于2014年7月对该商标使用权出资予以补足。
浙江粮油于2017年6月9日出具《关于浙江熊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相关事宜的说明》,确认熊猫有限设立时,浙江粮油以注册号为21803的“熊猫”炼乳注册商标独家使用权(许可期限与熊猫有限经营期限相同)出资作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国有资产遭受侵害或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与其他当时合资的股东之间不存在现实争议与潜在纠纷。
2018年9月1日,浙江国贸出具了《确认函》,确认熊猫有限本次出资中涉及的国有股权益变动符合当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熊猫有限设立时,浙江粮油以商标独家使用权出资且未经评估的行为不符合当时适用的《公司法》相关规定,存在瑕疵。上述瑕疵未对熊猫有限及其股东造成重大损害,也未对熊猫有限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目前该瑕疵已经弥补,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8月5日,熊猫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熊猫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熊猫有限截至变更基准日2014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756.54万元,2014年9月26日,熊猫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净资产中的5,000.00万元折为股本,净资产折股后剩余1,756.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4年10月20日,致同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310ZB0268号《验资报告》,对整体变更的净资产折股进行验证,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2014年11月11日,公司取得了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前身熊猫有限在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企业类型实为外商投资企业,其整体变更时未经商务主管机关的审批,不符合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瑕疵。鉴于浙江省商务厅已出具文件,对公司的前身熊猫有限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追认,且公司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上述瑕疵已弥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瑕疵不构成公司申请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2014年11月由熊猫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未实施过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8月2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0号文)同意注册,本公司2020年度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0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2,400.00万股增加至12,498.00万股,注册资本由12,400.00万元增加至12,498.00万元。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2,400.00万股增加至12,498.00万股,注册资本由12,400.00万元增加至12,498.00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2,498.00万股增加至12,523.00万股,注册资本由12,498.00万股增加至12,523.00万股。
根据本公司2022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5,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16.50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516.50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由于未完成业绩考核目标无法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6.5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00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400.00万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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