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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志特有限成立于2011年12月8日,在广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610302100053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蔡立楷;住所为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营业期限为30年,自2011年12月8日起至2041年12月7日止。 2011年12月8日,江西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德诚验字(2011)第39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2月8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合计...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志特有限成立于2011年12月8日,在广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6103021000534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蔡立楷;住所为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营业期限为30年,自2011年12月8日起至2041年12月7日止。 2011年12月8日,江西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赣德诚验字(2011)第39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12月8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年11月1日,志特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以志特有限经审计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账面净资产值人民币95,825,164.43元按照1:0.626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类别为普通股,净资产多于股本的35,825,164.43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E10691号),验证截至2015年11月1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已经全部缴足。 2015年11月1日,志特股份(筹)全体发起人珠海凯越、中模国际、珠海志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5年12月3日,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上述变更事项,并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00586570245D的《营业执照》。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2017年3月,志特股份第二次增资 2016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与何庆良、周水江、何秀丽、邱亚平、陈雅芳5名投资者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1月18日止,志特新材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资金人民币47,7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60,000.00元(包括财务顾问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4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8,140,000元。 201年3月28日,抚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志特新材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586570245D)。 (二)2018年6月,志特股份第三次增资 2018年5月24日,粤科振粤与公司、公司原股东珠海凯越、珠海志同、何庆泉、周水江、珠海志成、珠海新材、中模国际、何秀丽、邱亚平、陈雅芳、冯贤良、黄美燕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刘莉琴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8年6月20日,伍文桢与公司、公司原股东珠海凯越、珠海志同、何庆泉、周水江、珠海志成、珠海新材、中模国际、何秀丽、邱亚平、陈雅芳、冯贤良、黄美燕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刘莉琴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6月19日止,志特股份已收到股东粤科振粤缴纳的货币资金增资款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600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6月28日止,志特股份已收到股东伍文桢缴纳的货币资金增资款合计人民币825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15万元。 (三)2018年9月,志特股份第四次增资 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决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1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580万元,新股东珠海志壹以人民币3,42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570万股,其中人民币57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85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就上述增资事项,志特股份修订了公司章程。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8月31日止,志特股份已收到股东珠海志壹缴纳的货币资金增资款合计人民币3,42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50万元。 2018年9月13日,股份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四)2018年12月,志特股份第五次增资 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8,780万元,抚州工投以人民币2,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00万股,其中人民币200万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8年11月23日,抚州工投与公司、公司原股东珠海凯越、珠海志同、何庆泉、周水江、粤科振粤、珠海志壹、珠海志成、珠海新材、中模国际、何秀丽、邱亚平、伍文桢、陈雅芳、冯贤良、黄美燕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渭泉、刘莉琴就本次增资事项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就上述增资事项,志特股份修订了公司章程。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2月12日止,志特股份已收到新股东抚州工投缴纳的货币资金投资款合计2,000万元,其中200万元作为新股东的增资款计入实收资本(股本),剩余1,8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5月29日,抚州工投聘请的抚州安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18年11月30日的企业价值出具了编号为赣抚安石评字(2019)第76号《评估报告》。2019年6月4日,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了抚州工投对公司投资的评估备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58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公司已收到8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315,551.85元,其中:增加股本531,165.00元,增加资本公积5,784,386.85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4,424,498.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64,424,498.00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11,973,975股,总部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本公司的母公司为珠海凯越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高渭泉、刘莉琴夫妇。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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