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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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5 | 可转债 | 2023-09-19 | 4.95亿 | - | - | - |
| 2022-05-18 | 首发A股 | 2022-05-26 | 6.12亿 | 2022-06-30 | 4.75亿 | 17.06% |
| 公告日期:2026-10-09 | 交易金额:8.6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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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卖方: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邦新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生、林敏女士与受让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德翎”“收购人”)于2026年9月4日签署《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聚信源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州德翎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2,878,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协议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08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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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9-07 | 交易金额:1.44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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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本次要约收购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的29.99%上市公司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为前提。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收购人苏州德翎将按照《收购管理办法》通过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苏州德翎发出部分要约后,聚信源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聚信源应在要约收购期限起始之日后5日内以其持有的4,289,235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0%)申报预受要约。未经苏州德翎书面同意,以上预受要约为不可撤回且预受要约股份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处置,聚信源将配合上市公司及苏州德翎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保管手续。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受要约收购股份数量7,148,725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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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9-07 | 交易金额:86099.13 万元 | 转让比例:29.99 % |
| 出让方: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苏州德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苏州德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江文全先生。2、收购方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拟推动上市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2025-08-01 | 交易金额:775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28 % |
| 出让方: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出让方为宇邦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公告日期:2017-04-05 |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聚信源,宇智伴,肖静等 | 交易方式:发放薪金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7年,预计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金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3,500,000.00元。 另外,2016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121394.85元,公司对此予以确认。 20170405: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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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15 | 交易金额:39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苏州聚信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肖锋,林敏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2016年4月26日,本公司与苏州聚信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屹博)、肖锋、林敏于苏州市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苏州鑫屹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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