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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1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京通)企名预核(内)字[2005]第11996903号),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有效期3个月,自2005年11月24日至2006年2月23日。2006年2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出具《企业名称延期通知书》,将博科有限的企业名称有效期延长至2006年11月23日。
2006年4月26日,博科有限全体股东安超、李景列、张延伸签署了《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5年11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京通)企名预核(内)字[2005]第11996903号),核准企业名称为“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有效期3个月,自2005年11月24日至2006年2月23日。2006年2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出具《企业名称延期通知书》,将博科有限的企业名称有效期延长至2006年11月23日。
2006年4月26日,博科有限全体股东安超、李景列、张延伸签署了《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李景列认缴出资额320.00万元,安超认缴出资额490.00万元,张延伸认缴出资额190.00万元。
1、出资情况
博科有限设立时,股东安超、李景列、张延伸分别以现金出资98.00万元、64.00万元、38.00万元。
2、验资情况
2006年4月11日,北京明鉴同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书》((2006)京鉴验字第3-210号),经其审验,截至2006年4月11日止,博科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李景列缴纳人民币64.00万元,安超缴纳人民币98.00万元,张延伸缴纳人民币38.00万元。
3、工商登记情况
2006年5月15日,博科有限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2232957058)。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1、审计情况
2016年3月5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16]第2046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博科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39,504,739.51元。
2、评估情况
2016年3月7日,中评信宏(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北京宝克测试系统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评信宏评报字[2016]第1007号),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博科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7,143.33万元。
2021年10月28日,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了《关于对中评信宏(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评信宏评报字[2016]第1007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复核报告》(万隆评咨字(2021)第60118号)。经其复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博科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7,235.05万元,与原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基本一致,原评估结论基本合理。
3、相关程序及整体变更方案
发行人系由博科有限的股东张云兰、李景列、张延伸、仝雷、郭明谦作为发起人,由博科有限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设立程序如下:
2016年2月24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核发《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京通)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0006209号),核准博科有限企业名称变更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1日,博科有限股东张云兰、李景列、张延伸、仝雷、郭明谦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6年3月23日,博科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本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股份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高于净资产值;制定新的公司章程;由博科有限董事会承担股份公司的筹备工作,并授权博科有限董事长具体负责股份公司设立事宜;经营期限变更为长期等。
同日,博科测试(筹)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桢旋为拟设立博科测试的职工代表监事。
同日,博科测试(筹)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与博科测试设立相关的议案。
同日,博科测试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博科测试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日,博科测试全体股东签署了《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验资情况
2016年3月26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16]第2074号),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3月26日,博科测试(筹)之全体发起人已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拥有的博科有限经评估净资产人民币71,433,316.73元,作价人民币39,504,739.51元,其中人民币2,000.00万元折合为博科测试(筹)的股本,股份总额为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缴纳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整,余额人民币19,504,739.51元作为资本公积。
5、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2016年3月24日,博科测试就本次整体变更事宜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向公司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88985166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博科测试股本及股东情况发生2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1年6月23日,博科测试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同意公司引进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176.6917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417.2917万元,总股本增至4,417.2917万股,并修改公司章程。
2021年6月25日,中证投资与博科测试、仝占民(仝雷代)、李景列、张延伸、博科景盛、仝雷、郭明谦、段鲁男、邓梦怡、田金、张慧燕、王永浩、高会敏、张艳签署了《关于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中证投资以货币资金5,000.00万元认购博科测试新增的注册资本176.6917万元,占博科测试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4.00%,其余4,823.3083万元计入博科测试资本公积。
2021年6月30日,容诚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第216Z0024号),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6月30日,博科测试已收到股东中证投资以货币方式缴纳的出资额5,000.00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176.691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4,823.3083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417.2917万元。
2021年6月30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889851669)。
2、2023年3月,股份继承
2023年1月20日,发行人股东仝占民去世。
2023年3月2日,根据北京市精诚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3)京精诚内民证字第1090号、(2023)京精诚内民证字第1091号、(2023)京精诚内民证字第1092号),仝占民所持有的发行人1,128.00万股股份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中,发行人股东、仝占民之子仝雷继承发行人789.60万股股份、仝占民之女TONG LI(仝莉)继承发行人225.60万股股份,仝占民之子TONG YAN(仝焱)继承发行人112.80万股股份。
(四)股权代持及其解除情况
发行人自身层面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况,发行人的非自然人股东博科景盛的有限合伙人刘桢旋、王尧之间曾存在合伙份额代持情形,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及解除过程具体如下:
1、合伙份额代持形成原因
发行人为对内部员工实施股权激励,于2016年5月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博科景盛。博科景盛于2016年6月通过向发行人增资的方式成为发行人的股东。
2017年1月,发行人拟计划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王尧被确定为股权激励备选对象之一。2017年2月8日,王尧向张延伸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40.00万元。
2018年8月,经王尧、刘桢旋协商一致,由王尧为刘桢旋代持合伙份额。
2018年8月13日,刘桢旋向王尧支付合伙份额转让款40.00万元。
2018年11月1日,张延伸、王尧签署《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张延伸将其对博科景盛的8.40万元合伙份额以40.00万元对价转让给王尧。同日,张延伸、李景列、王尧签署《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本次股权激励价格为每股6.25元,折合博科景盛的合伙份额价格为每合伙份额4.76元。王尧本次受让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持有博科景盛8.40万元合伙份额,王尧受让的8.40万元合伙份额为代刘桢旋持有。
2、合伙份额代持解除过程
2019年12月26日,因王尧自公司离职,根据《股权激励协议》约定王尧将所持合伙份额转让与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王尧与张延伸、李景列签署《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约定王尧将其持有的2.40万元合伙份额以11.4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延伸、王尧将其持有的6.00万元合伙份额以28.5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景列。
2020年1月19日,王尧向刘桢旋支付合伙份额代持转让款40.00万元,自此,王尧与刘桢旋之间的合伙份额代持关系解除。
3、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伙份额代持的情形已经依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代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产生实质性法律障碍。
2024年9月18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博科测试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2.43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5,889.72万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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