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全面停滞,没有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公司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三、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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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全面停滞,没有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公司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三、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由于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未偿还债务、对外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和关联方大额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已全面停滞。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3月11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并分别于2020年3月9日、2021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延长12个月,后于2022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11日。
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法院提出了延长重整期限的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同意延期的裁定,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报告期没有营业收入。
四、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法院提出了延长重整期限的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同意延期的裁定,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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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由于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未偿还债务、对外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和关联方大额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已全面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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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由于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未偿还债务、对外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和关联方大额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已全面停滞。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3月11日自贡中院裁定批准了《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分别于2020年3月9日、2021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延长12个月,并于2022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11日。
自公司启动重整工作以来,公司管理层经过不懈努力,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为重整工作奠定了基础,也为管理人引进重组方、启动重整工作扫清了障碍:
1、组织相关人员协助完成了公司资产的评估和审计;
2、组织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制定股改方案并协调大股东为所有非流通股垫付向流通股支付的股改对价股份,通过法定程序完成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3、协助完成了公司债权债务的清理;
4、完成了对《重整计划》职工债权组和投资人组的会议表决;
5、通过股权让渡后完全解决了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及公司其它债务问题,公司大股东让渡其所持有托普软件股票77%(扣除质押给银行后的全部股票)计57326650股,其他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无偿让渡其所持托普软件股票的60%计11969999股,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非流通股东做出了很大的牺牲全力支持公司重整;
6、由于公司资金枯竭,在重整期间一直未支付工资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行正常,及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和日常相关公告;
7、因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确权程序问题等影响,确权工作极其困难,在大股东不懈努力下,公司花费近一年时间完成大股东股份确权,确保了股份让渡能顺利进行;
8、公司管理层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也一直在督促管理人尽快引入重组方,以便启动公司重整计划;
9、因重整计划本次执行期限临近,公司管理层于2023年2月22日主动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期的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同意延期的裁定。
目前,公司《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尚未得到有效执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应该让渡的股份尚未提存至管理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公司债权尚未按债权受让方案分配,公司尚未收到重组方注入8亿元资金,重组方尚未注入优质资产使公司恢复经营能力,公司也未收到重组方启动公司重整计划的相关资料。由于重组方尚未履行重整计划中要求的职责,导致公司的重整计划难以执行;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没有营业收入。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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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全面停滞,没有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公司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三、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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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全面停滞,没有营业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停滞,公司不具备核心竞争力。
三、概述
公司所属行业:计算机软件业,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网络产品、通讯产品、应用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数控机床系统的研究、开发、生产与销售。
由于本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由于2006年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7年5月21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目前,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由于公司存在大量已到期未偿还债务、对外担保连带清偿责任和关联方大额占用公司资金等事项,截止财务报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已全面停滞。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依法裁定受理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19年3月11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了《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并分别于2020年3月9日、2021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延长12个月,后于2022年3月9日由自贡中院裁定将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及执行期限再次延长12个月至2023年3月11日。
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法院提出了延长重整期限的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同意延期的裁定,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报告期没有营业收入。
四、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的重整计划期限已于2023年3月11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向法院提出了延长重整期限的申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收到法院同意延期的裁定,公司存在被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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