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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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根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了优化全资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保力新”)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更好聚焦主业发展,公司与内蒙保力新签署了《债权转股权协议》,公司拟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内蒙保力新增资18,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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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7-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全资子公司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设备类资产以及剩余闲置设备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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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保力新(内蒙古)电池有限公司通过实施专项升级改造,大部分设备已得到有效利用,除已完成改造的设备及后续能有效利用的设备外,剩余设备类资产不具备改造价值。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缓解现金流压力,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上述不具备改造价值的设备类资产以及剩余闲置设备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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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8-01 | 交易金额:9657.79 万元 | 转让比例:1.74 % |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寿春,张宇 | ||
| 交易影响:1、郭鸿宝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2-06-06 | 交易金额:6047.63 万元 | 转让比例:0.76 % |
| 出让方:郭鸿宝 | 交易标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张宇 | ||
| 交易影响: 1、郭鸿宝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已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竞价结果依据阿里巴巴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本次拍卖标的最终成交结果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 ||
| 公告日期:2023-05-19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的产品品类,满足公司大容量磷酸铁锂电池产品的产能规划需求,拓宽公司磷酸铁锂电池产品在大型储能领域的战略布局,公司与陕西奥林波斯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林波斯”或“乙方”)、西安贝里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里安公司”或“丙方”)签署《合资设立公司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0%;奥林波斯认缴出资人民币9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45%;贝里安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合资公司持股比例为5%。 20230519:现对原公告中关于共同投资方贝里安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合资公司是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进行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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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2-20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常德新中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德新中喆”)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可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批提取借款。公司根据自身经营资金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随时归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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