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 交易金额:788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数字天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院3号楼16层1601、1602、1603、1606、1607、1609、1610、17层1701、18层1801室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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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博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卖方:北京数字天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交易概述: 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执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4日10时至2025年8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将公司子公司北京数字天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10号院3号楼16层1601、1602、1603、1606、1607、1609、1610、17层1701、18层1801室不动产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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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3-17 | 交易金额:545.68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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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竞买人 | ||
| 卖方:何志涛 | ||
| 交易概述: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03月16日10时至2025年03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将何志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33,191,308股高管锁定股票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上述司法拍卖已按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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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90.00万 | 21.40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9526.40万 | 无影响 | |
| 合计 | 2 | 90.00万 | 9547.8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海南机场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 其他 | 三尚传媒 | 长期股权投资 | - | 40.86% |
| 公告日期:2020-08-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债权 |
| 交易方:何春茂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切实消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经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涛提议,2020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何春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志涛之父亲)、何志涛和大悟捷顺管理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大悟捷顺”)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资产置换协议》,本次公司拟将2019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商业保理、其他应收款等置出资产置出给何春茂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何春茂将所持大悟捷顺的对等的部分合伙份额置入上市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交割的可实现性和未来交易金额的可靠性,公司及相关方已做了如下风险保障安排:1、何春茂已先行将所持大悟捷顺全部合伙份额(占大悟捷顺合伙份额的80%)过户至上市公司指定的置入资产承接方名下;2、根据《资产置换协议》确定远期资产转让涉及的置入资产份额,如该份额低于已过户的大悟捷顺合伙份额,则差额部分转回给何春茂;如该份额高于已过户的大悟捷顺合伙份额,则就差额部分有权要求何志涛以所持大悟捷顺合伙份额或何春茂、何志涛现金补足,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3、何志涛对本协议项下何春茂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4、何志涛进一步确认及承诺,未来置入资产部分从宁波源捷获得的分红、红利、利息、股息、其他类似的现金收入中,涉及需要扣除宁波源捷企业费用、宁波源捷普通合伙人管理费用及宁波源捷普通合伙人收益分配等成本费用的,均由何志涛单独承担、而无需由公司或指定的置入资产承接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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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5-16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北京迪岸双赢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岸双赢”)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原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再增加20,000万元),迪岸双赢股东李挺、支运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其持有的迪岸双赢股权进行质押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年。 201805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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